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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三年盘锦恶警绑架十余大法弟子、破坏数个资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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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9日】2003年5月25日,盘锦市公安局、市610及盘山县公安局不法人员非法抓捕了18名大法弟子,数个真相资料点遭破坏。后大多数大法弟子被送劳教所迫害,孟健被非法判刑,刘德俊被迫害致死。这是恶警一次早有预谋的迫害。

2003年5月25日,30多名大法弟子在邹某家交流切磋。下午16时30分盘锦市公安局、市610及盘山县公安局动用大量警力,警车把邹某家包围起来。当时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有:孟健(女,42岁)、汪友梅(女,43岁)、潘学书(男,30岁)、李宝杰(女,32岁)、孟亮(男,37岁)、王凤芹(女,50多岁)、贾宝奇(男,60多岁)、滕连香、曲之栾(男,50多岁)、张月香(女,37岁)、李素云(女,50多岁)、庞显芝(女,50多岁)、邹立明(男,40岁左右)、徐祥福(男,50多岁)。随后这14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劫持到盘锦市看守所。晚上18点左右大法弟子刘德俊(男,50多岁)和楚德福(男,33岁)也分别在家中被绑架到盘锦市看守所。大法弟子吕博文(女,48岁)是在发真象资料时被市610的恶警齐某绑架到盘锦市看守所。18时30分左右,恶警在大法弟子汪友梅家的楼下又把汪友梅的儿子(大法弟子,14岁)、哥哥(不修炼)、妹妹(不修炼)也都劫持到盘锦市看守所。在当天,市610周来兴及李永华(音)就说:“孟健判刑,剩下的送马三家劳教三年,男的送盘锦市教养院劳教。”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并同时发正念、炼功、背经文、唱大法弟子的歌曲。在恶警点名非法提审时,大法弟子一个不动,不配合。看守所的韩科长指使犯人将孟健和汪友梅强行抬走,庞显芝是被犯人背出去的,她们不配合恶人提出的任何问题。5天后在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周来兴及队长李友华的指挥下,盘锦市看守所的恶警强行对女大法弟子施刑,定位成十字形,并指使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护士给女大法弟子下插管,让“号长”(刑事犯)给女大法弟子灌食。

恶警让男犯人给继续绝食的男大法弟子强行按住头部灌食。大法弟子都被分开,每个监室一个。刘德俊、徐祥福、贾宝奇、潘学书均被七、八个犯人强行按倒在地,用牙刷撬开牙齿野蛮灌食,口腔内被撬破,牢头还不时的叫喊着用脚踢大法弟子的头部。在绝食几天后,潘学书、刘德俊被看守所王管教扣在铁窗上长达六个小时,放下后二人均躺在地上不能起来。

2003年6月2日9点多钟,市公安局政保科李永华、魏群、还有2名恶警在没经过任何手续下就将男大法弟子潘学书、邹立明、徐祥福、贾宝奇、曲之栾、刘德俊非法送到盘锦市教养院。因大法弟子孟亮脚有伤到教养院就被家人接走。

因教养院要看体检证明,于是恶警又将大法弟子送到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除大法弟子潘学书不让下车检查身体外(因为潘学书在25日被恶警绑架后发高烧,就被送到盘锦市二院扣在病床上四天,当时检查拍片有肺结核,恶警是想掩盖这个事实想将其直接送入教养院),其他5名大法弟子均被检查身体。因为医院检查很仔细,恶警李永华、魏群非常着急,嚷嚷着快点,早早把大法弟子都非法劳教。市公安局610政保科科长周来兴也开车赶来亲自部署。这时刘德俊已检查脑部和身体其他部位不合格,但恶徒周来兴说老刘是头,不能放,就这样恶警又把这些大法弟子拉到教养院,那时天已傍晚。

到盘锦市教养院后,他们把大法弟子邹立明、徐祥福、贾宝奇、曲之栾等几人押四楼严管,刘德俊被抬上楼,潘学书躺在地上,教养院要看潘学书的体检证明,恶警李永华不得不拿出在二院时给他拍的片子和证明,教养院的恶警一看是肺结核就拒收。恶警李永华不得不通知其家属接走,并向其家属勒索1000元罚款。

2003年6月3日上午,市公安局610政保科李永华、魏群、张某(女恶警)在没经过任何手续下又要将女大法弟子滕连香、李宝杰、王凤芹、张月香、李素云、吕博文非法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大法弟子李宝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市公安局610政保科科长周来兴就通知其家属接走,并向其家属勒索1000元。大法弟子滕连香、张月香、李素云、王凤芹、吕博文(音)被市公安局610政保科恶警李永华、魏群、张某(女恶警)非法送至马三家教养院时,因她们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绝食抗议,身体检查均不合格,盘锦市公安局610政保科张某(女恶警)硬是往马三家恶警手里塞钱,当时留下了滕连香、李素云、张月香三名大法弟子(现被非法关押马三家教养院)。吕博文(音)、王凤芹两名大法弟子每人被罚款五千元后释放。

当天市公安局610政保科周来兴向大法弟子汪友梅和庞显芝的家属分别勒索1万元保证金后被家属接回。当大法弟子汪友梅回家后才知道她的儿子(大法弟子,14岁)、哥哥(不修炼)、妹妹(不修炼)也被市公安局610政保科周来兴分别勒索1万元保证金后被家属接回。

在上述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后的当天晚上,也就是2003年5 月25日的晚上,他们的资料点也被洗劫一空。

李宝杰、潘学书、孟健的资料点:损失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一台、打印机4台、上网手机一部、现金2万元以及日常用品等。当潘学书的家人向公安局索要物品时,要回的只是行李和旧的衣服,其它值钱的衣服和物品都已不见。例如:羊绒衫、运动服、旅游鞋、皮箱、西服、睡衣、台灯、吃饭用的桌子、电脑桌和椅子、就连被罩都拆下抢走,连自行车都被恶警(周来兴)说成是法轮功交通工具不给返还。李宝杰、潘学书现已流离失所。孟健(现被非法关押在大北监狱,非法判刑13年)。

楚德福的资料点:当时在他住处非法劫走现金4万多元,还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等(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刘德俊的资料点:损失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和9000元现金。刘德俊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期间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后被送到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刘德俊的妻子去看他时,盘锦市公安局610政保科科长周来兴让她拿出2万元现金就放人。因刘德俊的妻子一分钱都没有了,所以拿不出钱。后来盘锦市公安局610又把刘德俊送到盘锦市看守所,三天后刘德俊被迫害致死(当天值班的是一名姓韩的科长)。

邹立明(音)在教养院绝食抗议后被送回家。贾宝奇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期间严重吐血和便血,后被释放。曲之栾、徐祥福(音)后被转到外地非法关押(地址不详)。

这是恶警一次早有组织、有预谋的迫害行动,采用了卑鄙的手段(如:手机定位,偷拍大法弟子的照片让不认识的恶人长期跟踪大法弟子。)主要针对大法弟子及资料点的破坏。正告这些恶人,四年来你们不遗余力地剥夺他人的生存权,抄家、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你们的作恶行为老百姓都看得十分清楚,你们逼迫别人放弃“真善忍”的信仰,等于是在摧毁人类的道德和良知,你们的行为违背天理,必将受到天惩。奉劝你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将功赎罪。

为了制止盘锦市不法人员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并对本地区民众讲清真象,建议盘锦市大法弟子互相沟通,形成整体,收集身边的恶人恶行(各级610系统中的骨干份子;公、检、法系统中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直接责任人的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策划者),核实整理后以整体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向当地民众揭露邪恶,讲清真象。

部分相关责任人电话:

盘锦市公安局610政保科科长周来兴(原盘锦市刑警大队队长外号周大)
办公室电话:0427-2810214
0427-2832857
手机13604277978 家0427-2838165
队长李永华(音)、科员魏群、齐某、张某(女)
注:李永华(音)、魏群、齐某此三人四年来一直跟随周来兴迫害大法弟子,极其邪恶,但他们的罪恶从未受到揭发,望知情者提供详细资料。

盘锦市看守所所长:景德胜 电话:0427-2682566
王所长、罗所长此二人电话不详
教育科:韩某
盘锦市看守所值班室电话:0427-2682600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张艳秋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办公室电话0427-2683315 刘副大队长办公室电话0427-2683326 综合办公室电话0427-2683316

盘锦市辽河油田公安局局长:魏国宝
盘锦市辽河油田610办公室恶人名单
主 任: 于庆山 男58岁 办公室电话 7820160
副主任: 郭振玉 男51岁 电话: 家0427-7827786 办公室:7823227

魏克满男50岁 法院 7802610

辽河油田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王友山 7821140办 7834800家
副队长 孙志成 7821438
副主任 匡业茂 7830610办 7808093家
副主任 薛绍东 7808455

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
县政法委书记:刘成员0427-3814923(办)0427-3871826(宅)手机13304277582
政法委副书记曹万勇:0427-3814903(办)0427-5941518(宅)
政法委副书记李晓东:0427-3814903(办)0427-5994212(宅)
盘锦市双台区公安分局电话
局长室:3811518
政委:3835535
副局长:3812348
副局长:3833176
副局长:3821111
副局长:383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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