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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市恶警几年来对我的凶残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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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8日】我被潜江市恶警折磨得右脚与腿肿的像水桶粗,家人把我接回老家龙湾。为了儿子的生活费,我稍有恢复时就一拐一拐地回到潜江准备谋生。谁知,潜江公安局国安办三恶警早已守候在我做生意的必经之路并威胁:“再看见你在潜江,就把你继续关押。”2003年春节后,我为了生存,又骑车几十里来到熊口镇农场学校做生意。姚承立等又追到了熊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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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桂萍,今年39岁,1982年毕业于湖北省荆州地区棉花检验学校。毕业后分配在潜江市龙湾棉花采购站担任技术员、出纳等工作。90年后调至潜江市北门棉花加工厂工作,任助理工程师。

由于我脾气不好,身体又多病,家庭的破裂使我精神处于崩溃状态。这时我姐劝我修炼法轮功。我于99年4月有幸拜读了李老师的《转法轮》,立即被书中博大精深的内涵所折服,我人生中一切不明白的问题都在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慢慢地我按书中的要求做一个好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为别人着想,遇到不高兴的事都找自己的原因。不知不觉我多年的胃痛病好了,经常犯的头痛病也好了,腿关节炎也不见了,脾气也变好了。那时我想这功真好,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修炼之路。

哪知99年7月,电视上又报导说不让群众炼法轮功,我想是不是政府搞错了,三个月前都说对气功是“三不管”政策。如今又要取缔,是不是政府不了解法轮功。这样我与几个学员便乘车来到了武汉省政府,准备向省政府领导人讲述真象。谁知接待我们的不是政府领导人,而是一大批凶恶的警察,把我们一个一个抓上车关到了武汉市纺织工业学校,整个学校全部都关满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晚上由潜江园林派出所的关红斌等人把我与另外几位功友接回,在派出所关押一夜后释放。

到了99年10月下旬,我依照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10月28日,我坐车在路上遇到了也要去北京上访的学员,与他们一起在两天后的一个早上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广场上有大批上访的学员,广场内的警察拿着对讲机一个一个问行人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因为他们知道炼法轮功的人讲真话。当问我与另一位学员时,我们回答“是”。立即就有警察对着对讲机说:“这里有炼法轮功的。”警车马上就开过来,把我与另外几位功友抓上警车。当时我姐(张桂红 生活资料公司下岗职工)也被抓走,我们一起被关到北京丰台体育馆,关押一天不给吃不给喝,晚上用大警车把我们拉到了北京昌平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五天后由潜江公安局龚建国、市委人员、驻京办与本单位的人员将我们接到驻京办关押一天后,又送到潜江园林派出所关押两天,被迫交2000元保证金、300元生活费后才释放。由于我们是两姐妹一起被迫害,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资金,又将我姐转到潜江杨市看守所关押一天,被诈取2000元保证金、440元生活费后才释放。

释放后,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北门警区和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常闯入我家及我工作单位干扰我,我的行踪随时随地有人跟踪,单位派专人看管我,要我写不上访的保证。2000年10月,我姐依法第二次进京上访,被抓回当地,非法关押到潜江看守所两个月后被诈取1000元保证金、800元生活费才释放。我被劫持到潜江市办的洗脑班,逼看污蔑、诽谤大法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片,他们两天向单位要了500元生活费。当时由于我法理不明,写了保证书,由单位领导:让正清和保卫科长接回。

回单位后,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本身就在做好人,还要保证什么呢?于是,我向单位领导、职工讲述我修炼后身心的变化并举了我修炼以后为别人着想,将拾到的钱怎样归还失主的例子,这在我修炼以前是绝对做不到的。职工都说我像换了个人似的,单位领导让正清说:“我们也没办法,上面说对就对,上面说错就错。错了以后再平反。”

到了2001年7月30日,我单位的副厂长张功平带着公安局国安办的姚佳敏、关红斌、邓潜平等七人非法闯入我家并拆毁我的防盗门进入屋内进行大肆抄家,抄走我所有法轮功书籍并逼着我签字。我当时对姚佳敏等说:“这是我的私人财产,你们无权拿走。”这时,单位张功平在上面签字,我说:“我家的财产只有我有权签字,任何人都无权力。”张功平却说:“我是单位领导有权签字,起证明作用。”之后,邓潜平又将我连拖带拽从六楼带下准备抓走,当时我说:“我的小侄女(只有7岁,放暑假在我这玩,吓得直哭)一人在家,她很害怕。”姚佳敏却说:“把人带走,管那么多干什么。”就用两辆警车(车牌号码:NO020、NO04223)将我送到了园林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柳宝林对我进行非法审问并要我在一张“扰乱社会治安罪”的拘留证上签字,我不签。他就用手铐将我铐住送到杨市看守所关押。(也就在同一天,我姐因给市委书记张卫东、公安局局长等写劝善信被第三次非法抓捕、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后被非法劳教送往沙洋劳教所。)两天后他们又将我转到园林派出所留置室关押19天后释放(按派出所规定:留置室关押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8小时,即两天)。在这期间我近七十高龄的老母亲思念女儿们心切,多次跑到公安局国安办六楼询问我俩姐妹的情况并要求他们放人。国安办的大队长姚佳敏气急败坏地说:“再来要人将你也赶出去。”我的老母亲为了让他们早一点释放我们两姐妹,曾下跪苦苦哀求他们(因前几次我们两姐妹被非法关押,为此,我的家人已四处欠债)而姚佳敏等却置之不理,并且还将我姐非法劳教。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家的门槛被“610”、公安局、派出所、警区经常光临,平时是电话不断,单位领导要一天三报将我的行踪告诉派出所,一到节假日、敏感日就更不用说了。单位领导叫苦不迭,曾多次对我说:“因为你修炼法轮,我们单位要多几千元费用开支。”我当时不解地说:“我修炼法轮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占单位一点便宜,相反还把以前未修炼时在单位里占便宜拿的东西都归还给单位。由于我工作认真负责,每年可以为单位创收好多利润,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谁知单位领导却说:“因为你炼法轮功,我们的上级领导每次来找你,我们都知道你好,每次都保你。可人家领导到了吃饭的时候不走,逼着要我们为你写保证,我们怎么敢写,只好请上级领导吃饭。其他领导也对我说,我们都知道你好,领导职工也没哪个说你一个‘不’字,我们也没办法。”因为单位这种情况,我为了不让他们为难,我2002年4月自己辞职,之后在潜江师范学校门前摆点小摊以维持我与在外地读书的儿子的生活开支,虽然艰苦,但也无怨无恨。

可是到了2002年10月30日,公安局国安办的姚承立、熊贵州、赵可和派出所的盛艳等五六个警察,开着警车(车牌是NO020)又一次非法闯入我做生意临时居住的生活资料公司(即我姐家)大肆非法抄家,在未抄到任何他们所需要的“证据”情况下,企图绑架我。在场围观群众了解我修炼身心受益的情况后,纷纷谴责姚承立等人的犯罪行为。可是他们不仅未有丝毫收敛,反而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在被他们拉扯中不慎放在汽车轮下的右腿猛力一拉,只听“啪”的一声(围观群众都听见)我立即剧痛昏迷过去。我被姚承立等五六个彪形大汉抬上警车,他们趁我昏迷时偷走我身上的钥匙,在我居住的北门棉花住宅楼又大肆抄家。他们把我带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又把我拖来拖去进行折磨。几小时后,我心跳加快、血压猛升、呼吸困难,他们还说我是装的,直到看见我口吐白沫,才叫来医生检查。在精密仪器的检查下,在医生确认关押有生命危险,看守所狱医检查又拒收的情况下,姚承立等人又请示公安局局长柯超美,后将我投入牢号内扬长而去。

这夜我再度昏倒,多亏好心同在一室的被关押犯人与被关押同修的照顾,才没有出现生命危险。我的右脚与腿肿的像水桶粗,脚背上全是紫黑色,失去知觉,不能落地(牢号人员都看见)。第二天,姚承立叫来了我亲人将我接回老家龙湾。在姚承立、熊贵州将我半架半扶着走出看守所时,他们将我的钥匙归还于我。我问他们,我的钥匙怎么会在你们手里。他们不吱声。熊贵州对我说:“我们跟踪、盯哨你已达半年之久。”回老家后,在我亲人的护理下,我儿子多次打电话要生活费,在我病情稍好转时,我由老母亲陪着,一拐一拐地来到潜江准备谋生。谁知,刚踏上潜江的土地,姚承立、熊贵州、赵可早已守候在我做生意的必经之路并威胁扬言:再看见你在潜江,就把你继续关押。善良的人们,潜江之大却没有我一个弱女子的立足之地。见状,我的母亲当时高血压发作,对我说:“孩子,看在娘在世上没几天的份上,我们回去吧!”无奈,我与母亲又回到了龙湾。可是,迫害还没有结束,姚承立一伙三天一威胁,两天一恐吓。我父母都是七十高龄的老人,我姐还在被非法劳教,哪经得住这般折腾,双双卧病在床。

2003年春节后,我为了生存,又骑车几十里来到熊口镇农场学校做生意。姚承立等又追到了熊口镇,还派人不允许我在那里谋生。3月20日中午,姚承立、熊贵州又开车到我临时居住的出租房屋,准备对我再次进行迫害。我曾多次领略这些恶警的狠毒,为了免遭迫害,情急之中,我从居住的二楼跳下,造成左小腿、脚踝骨骨折(有证人)。后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离开此地,从此拖着残腿流离失所,飘泊至今。我的小孩失去生活来源,我的双亲失去了女儿的消息。如今,我是有家不能归,有心不能尽孝,这就是江泽民领导下的“人权最好时期”。

家乡的父老乡亲、善良的亲人们,谁不想有个稳定的工作、幸福的生活。可我仅仅是因为做好人而屡遭迫害,这些对老百姓的犯罪行径就发生在您身边。然而,江泽民的媒体却口口声声在电视上污蔑我们“没有亲情、不顾家、破坏社会稳定”,到底是谁正谁邪、孰是孰非,请善良的人们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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