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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子劳教所搜刮钱财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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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7日】天津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搜刮钱财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卖早点、小炒

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规定食堂盈利目标,每天早饭前卖早点,中饭、晚饭前卖小炒及其它饭菜。而食堂为了完成任务,便将卖早点、小炒的情况与开饭时间联系起来,因为卖不完,便延迟开饭时间,规定中午十二点开饭,经常要延迟到十二点半以后,甚至一点(中午十二点到一点为休息时间),剥夺了大法学员仅有的一点休息时间(有活的时候中午不许休息)。

强迫会餐

每月一次的接见,也成了劳教所发财的好机会。为了有更多的人会餐(就是在劳教所摆一桌,被关押的人可以与家人共进午餐。一般只有四个很普通的菜,可是却要200到300元钱),劳教所规定:接见时不许带吃的任何东西,水果也不行,并声称是为了安全。可是如果会餐的话,家属就可以带任何吃的东西了。此外,还会组织会餐,并强迫有钱的参加。

伙食盘剥

与卖小炒相辅相成的,是伙食质量越来越差。普通的土豆加一点青椒,或诸如炖土豆之类的,也成了必须花钱买的东西。每天一顿的菜,数量越来越少,十四、五个人也只有不到一勺,具体到每个人,则只有几小块。有时实在是没法分了,有些人只好舀一点汤或就些买来的白糖、麻酱等。而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夏天几乎每天都是拍黄瓜,连水煮圆白菜也成了改善;而冬天,也几乎是每天不变样的最便宜的菜。而特殊时刻,也成了发财的机会。有一次停电,早上不能做饭,每人发半个馒头,仔细一瞅,有的都生了绿毛,没法吃。队里用煤气灶炸出了好多油饼(每个卖一元),结果,那一天,几乎所有的人都吃了油饼。没法做饭,却能做出大量的更费时的东西,劳教队敛财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强行推销

声称为了安全着想,凡是劳教队能买到的东西,一律禁送。连手纸、卫生巾、纸笔、信纸也不行。而独此一家的劳教队,却将物价抬得很高,一般为外面物价的两到三倍。特定时刻,还会以分发的形式强迫所有帐上有钱的购买,如中秋节必须买月饼,夏天必须买西瓜,停电时,必须买冰糕等。更甚者,被非法绑架来时,钱还未上帐,便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根据你的钱数,为你买回了各种各样的东西,至于账目是否相符,你根本就没有过问的权利。好多家境情况不太好的大法学员,带一点钱,本来是打算买日用品的,刚一来,便被搜刮尽净。

名目繁多的款项

(1)体检费,入队时,需要到指定的板桥医院体检,每人320元。有几个未婚女孩,到医院后,仅仅量了量血压,问了问身高、体重,便被索要320元,连送她们的警察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出面问大夫,“没结婚的是不是便宜一些呢?”得到的结果却是否定的。

(2)照像费。入队后,需要照像,得交钱;照坏了,还得重新按原价交钱。

(3)烟花爆竹、拉花费。过年了,没有任何收入,靠家人养活的也要出钱装点。如每人对联、拉花费10元,烟花爆竹费10元等。名义上是捐款,实则不交不行。

(4)书报费。劳教队定报纸需要捐款,购书同样需要收钱。有一次,需要购买《监管人员法律读本》,每个人收3元钱,可刚让借阅了三、五天,便强行收回,再也不见踪影。

(5)其它费用。如老年人高血压者多,需要买血压计,需收钱;有人在水房摔倒了,地下需要铺地毯,得收钱,……;此外,干活没有任何报酬,但如果出了差错,便会罚款。而且罚款的数额巨大。如在做衣服时,法轮功学员崔彦卿仅仅因为将袖花熨反了(可以重熨),便被罚款400元。而有些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一件活干错了(可返修),便被罚款5元、10元、20元等。劳教队里有缝纫车间,机工们一次忘了关机,也会被处以10元钱的罚款。

天津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张春艳,卖力进行洗脑迫害并由此得以提升,平时装出一副善良的面孔,好像很关心法轮功学员。一旦法轮功学员不听她的话,不按照她的要求揭批、悔过,便凶相毕露,状如疯狂,大喊大叫,并对法轮功学员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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