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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多巴劳教所马汝强等恶人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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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江泽民打压法轮功,我在这四年多遭受到青海省610恐怖组织的迫害:三次拘留累积75天;三次劳教累积共784天;二次抄家。青海省610恐怖组织的警察多次到我的亲友家和工作单位骚扰,亲人遭受巨大的打击和精神压力,导致我的母亲病危,我父亲的头发完全变白,我妻子无法正常上班,我的孩子无法得到父爱,……,这一切都是由于江氏违背民意、违反宪法、刻意禁止我们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修炼法轮功所造成的。

下面将这几年以来我与广大法轮功学员的亲身经历公布天下,孰是孰非,闻者见者自有公断。

公安第一次抄家

98年5月,我喜得大法,按师尊的教导修心做好人,身心受益很大: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敬岗爱业、尊重他人、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好评,1998年获得水电部四局教育中心颁发的“先进个人”奖和1999年青海省西宁市科教论文奖,并晋升为中教一级教师职称。我精神饱满,走路生风。妻子更是喜笑颜开:“炼法轮功你脾气确实变好了。”她看过《转法轮》,感到确实不错,有时还能用《转法轮》中所讲的法理提醒我。

99年7月22日,和往日一样我到炼功点炼功。我们刚开始炼功,就被一些公安警察围住带走了。当天,公安抄了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等东西。公安蛮横的恶行吓醒了我那正在睡觉的五岁半孩子,他带着哭腔说:“爸爸,他们怎么了?”

第二次抄家

2000年3月初,公安和单位领导七、八人来到学校,围着我让我签字放弃炼法轮功,我被逼了一个下午直到学生放学,我拒绝签字,他们就又去我家抄走了我新请的大法书籍。

第一次拘留15天

公安第二次抄家,我不让他们拿走大法书,他们强行拿走,我就和他们一起去派出所要书,公安叫单位领导来把我带走,我说:“不还书,我就不走”。于是他们蛮横地拘留我15天,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我也没有看到拘留证。

第二次拘留一个月

看到公安无理抄家、抓人、非法拘留,甚至把去青海省省委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都抓起来了。我看青海省整个政府部门不讲法律、无处申述,决定去北京上访,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教人向善,教人重德,教人做好人,法轮大法好。

2000年4月8日我来到天安门广场,问一个警察,信访办该怎么走,没想到他竟叫来一辆警车让我上车,拉到广场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将我关押了12个小时。在那里,我看到了警察打法轮功学员,当天晚上我被带到青海省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被非法关押6天后,我被一位单位领导和一个我们地区的公安带回了青海,在返回的列车上,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是乘飞机去北京的,这些钱是我们单位被迫出的五千元。

到达青海的当天,我被关进了西宁市二十里铺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由于发现我炼功,我被警察指使的其他被关押人员折磨了一天。如:用鞋底打脸;把头强摁到两腿之间,背部靠墙,再把两条胳臂从后面抬起,使两手几乎靠墙,这种姿势痛苦难当,胳膊和手很快就发抖,他们把这种酷刑叫“飞”。

第三天,为了要回被抢去的法轮章,几经交涉无果,警察给我戴上了脚镣和手铐,脚镣和手铐一共连续戴了20多天,警察有意向上提拉我被背铐的手铐,拽拉脚镣,并教唆在押人员也这样做,我的手腕、肩骨及脚腕的疼痛直入骨髓,脚上的皮肉都烂了并且化了脓。

第一次劳教一年,并且无理加期八个月

2000年5月17日,我被绑架到多巴劳教所劳教。在那里,劳教所的警察们强迫我们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逼写所谓的“三书”,强迫我们高强度走操、高强度劳动,罚站罚蹲等。

赵予杰被强迫做牧场的围栏,坚硬的铁丝难以弯曲,赵予杰常常被铁丝扎破手掌,因承受不了超强度的劳动他被迫写了“三书”,即所谓的“转化”。在不正常的环境诱导和压力下,他帮助警察对男队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造成极坏的影响。

劳教所还经常利用男队已背叛真善忍信仰的人,与女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误导式的“交流”,诱导法轮功学员跟着他们的思路往内心与行为分离上想,由于我们自己的偏执,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被熟谙洗脑手段的专业警察诱入了他们的圈套,不知不觉中,充当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给女队的法轮功学员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压力,那时除法轮功女学员范丽红等几个学员坚贞不屈外,在劳教所女队里的学员大都被迫写了所谓“转化”的思想汇报。

因此,几乎所有的压力都积聚到了范丽红身上,劳教所为了攻克她,向她施加了巨大的迫害,范丽红的男友赵予杰被洗脑后也积极参与对她的迫害,使得她的精神日趋恍惚,最终范丽红于2002年1月被迫害致死(部份详情已在明慧网公布)。

赵予杰二十几岁,东北某大学毕业,为林业局的业务骨干,解教后,在正常的环境中经过冷静认真的思考,赵予杰认识到了他的自欺欺人,他明白了。后来,他在青海省海北州讲真相时被捕,现被关押在海北州浩门监狱,被非法判刑六年。

由于劳教所副所长马汝强洗脑的伎俩突出,2000年底该恶警在北京受到江氏集团的嘉奖。在北京,马汝强与马三家劳教所所长交流回来后,马汝强愈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不择手段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初警察们只是指使劳教人员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底以后,警察们亲自使用电棍电击、关禁闭、背铐、加包严管、延长劳教期加期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且更加明目张胆地教唆其他劳教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强大的邪恶压力下,由于我们的软弱和自身的不足,使劳教所的洗脑谎言和肢解的偏见乘虚而入,自欺欺人导致我们理智不清,走向了反面,竟在2001年初合着给邪恶的劳教所送了一面所谓的“锦旗”,并被录了像。

违背“真善忍”,背弃自己的良知,但是,我们慈悲的师尊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不肖之徒,而是耐心地点化我、提醒我走错了路。送“锦旗”后,我感到揪心地疼。清醒之下,我决定不顺从邪恶的“转化”了。我原来所信仰的“真善忍”没有错,我不能违心地说假话做没有良知的事,无论以后遭到多大的魔难,我都不能违逆自己的良心,我是一名教师,不能做到“真善忍”,我何以处世为人!

劳教所为了作舆论宣传,多次叫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录像”,2001年3月,在一次记者采访的“会场”上,我首先说:我想好了,就是记者不来,我也要找你们警察说明白,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我不会被你们的洗脑而“转化”。

当时整个人群鸦雀无声。

稍刻,马汝强吃惊地说:“你以前所写的作废了?”正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能更清楚地说明我的心意,听到此话,我一下明白了。

我底气十足地说:“对,都作废!”

那次记者没到达目的,劳教所也没有达到目的。我被加期八个月,并严管在五大队的严管班里,所谓严管班有许多的“规矩”和许多定时的体罚迫害,当时身上出了很多的疥疮非常刺痒,但我不后悔。

第三次拘留一个月

自2000年5月到2001年12月,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八个月后,2001年12月16日我被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公安分局乐家湾派出所和单位领导从劳教所带回了家。12月17日我去单位,要求上班,但是,单位领导百般刁难,推脱到第二年新学期即2002年3月再上班。但12月22日单位通知我下岗。12月28日晚10点,不知什么原因来了几个警察把我绑架到乐家湾派出所,我被拳打脚踢,几个小时后我被关进了看守所。

我没有错,却被无理关押,警察要我在什么纸上签字,我拒绝了。为了抵制迫害,在看守所里我绝食了六天。第五天我被戴上了脚镣,第六天我被野蛮灌食,并受到恶警施以背铐酷刑折磨。脚镣戴了二十多天,我给狱警王铁说:“我要向有关部门反映你们的违法行为”,他不在乎地说:“你告去吧”。

第二次劳教

2002年1月25日,我被关押到多巴劳教所的严管五大队。

我艰难地、一点一点地又是坚定地做到了不配合劳教所所谓的“专政手段”,我不背“狱规”,不喊“报告”,不穿“囚服”,因为我没有罪,我不应该把自己当作犯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被背铐着关了15天的禁闭;严管班里28人包夹我一个人,两小时一换,每次二人;多次被电棍电击,有时恶警们扭曲着脸用两个电棍一起电,恶警们变态地想听我的惨叫,尽管我的脖子被电棍大面积灼伤,衬衣也被电击时灼了很多洞孔,可我就是一声不吭,他们失望了!

有一次包夹我的三个人把我按到墙上“面壁”,我不配合他们,其中一人踹我的脚,他反而大喊他的脚疼。

恶警们电击时也有奇迹出现,如有一次,在操场上,当着操场上和站在窗前的所有人,他们中三个人把我按到操场的墙上,其他恶警在背后拳打脚踢,并用手摸到脊椎骨最敏感部位,把电棍杵上放电,此时我思想上尽可能放松,非常平静,他们电击时我感到一股暖流从颈椎下来,非常舒服 -- 是师父在帮我!警察看到我始终微笑,惊讶万分,我坦然面对恶警,直视他们,他们不敢看我,不敢靠近我,最终不得不放开我。当我面带微笑走进楼道,包夹我的十几个劳教人员都站起来给我让座,显出敬佩之意。

1、在劳教所内的迫害黑幕

通常恶警在劳教所内现场指使、纵容包夹人员对我动手施暴。如五大队大队长陈××,整个五大队包括警察都怕恶人大队长陈××的残暴,在他的淫威下,包夹人员能不下黑手吗!

又如一次,一个恶警对包夹人员吼:“今天白给你药了!”其中一个包夹人员就对我动手。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了警察带他到医务室开了药,平时他们有病很难得到药。

劳教所的迫害伎俩之一是用不让上厕所来企图迫使我服从他们,有时警察指使值班的劳教人员盯住我,有时恶警们亲自上阵,大约四天后,看这样不起作用,我又能自由上厕所了,但包夹人员时刻不离我,上厕所也跟着,晚上电灯长明,他们又象前面那样每两人一班,分班倒盯着我。

一次,五大队的干事冯(音)××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因我是敲门而不是喊“报告”,被他戴上手铐罚站三小时,期间,他把劳教所的鲁昕(科长)等恶警叫来,诽谤法轮功,鲁昕还说以后一有空就来以整治我取乐。冯××以各种借口迫害我,用电棍电我好几次。

有一次,他将我的两手背铐后,把我的衬衣解开,用手摸准部位,把电棍杵上电击,还把电棍往我的嘴里塞,塞进后放电,电棍没电了,他又边充电边电我,他邪恶地说:“我没有打你,是电棍打你,电棍打你是合法的”,充份表现出江氏集团及其迫害法轮功组织的流氓无赖的丑恶嘴脸。

恶人冯××电我达两个小时半之久,造成我的脖子大面积灼伤,连衬衣也在放电时被烧了几个小洞。冯××见没有达到目的,以病态的施虐者的口吻说:“今天就玩到这,明天接着再玩”,把着电棍电着我的脸,非叫我学说他的这句话不可,我鄙视他不说,正在此时,进来一个警察叫他出去有事,冯××给这个警察看我脸部被电时肌肉痉挛抽筋的痛苦相,这个警察没理他走了,冯××感到无趣,临走前又不甘心地说:“以后面壁多长时间就电多长时间”。在后来的几天里,恶警们强迫我每天面壁三次,每次半小时并且长时间电击我。

劳教所五大队特选了一些特会整治人的劳教人员作为迫害的工具,他们利用这些人对新入所的劳教人员进行高强度的操练,而法轮功学员更是被他们利用来进行所谓的操练─长期的变相体罚,如罚蹲、罚站、罚跑等。罚站是单腿站立,另一条腿必须抬起45°保持直线且不能动,罚站时间随他们的兴趣。连那些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也不例外,常常在青藏高原强烈的阳光下曝晒,在凛冽的西伯利亚寒风中固定一个姿势冷冻。

2002年4月初,我被关押在一大队时,以绝食抵制迫害,后被转到三大队关押。除继续绝食抗议外,我下决心天天背法学法炼功。劳教所派了12个人专门包夹我,他们不让我炼功,并且与劳教所的医务人员对我进行残酷的野蛮灌食和打针。在明慧网揭露的野蛮灌食中,有些法轮功学员的气管被捅破、肺部被灌入水,甚至被迫害致死。而他们却反而称是为法轮功学员好,其实他们是通过这种隐蔽却残酷的手段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接受他们的迫害和洗脑。

灌食时,六个人压着我,他们分别压着我的头、两腿、两臂和身体,天天如此。在绝食中,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瘦,可我的精神饱满,精力充沛,他们很奇怪。灌食压我时,因我反抗,他们浑身出汗,为省事,他们把我的两腿捆在一起,把两臂捆到背后,我被面朝上放到床上,一胖子坐到我的腿上,一人按住身体,一人抓住我的头,强行灌食和打针。有几天我的胳膊肿得打上点滴却不流水,一个医务人员说:“你们不要再绑了,胳膊肿得针都扎不上了”。

2、劳教所的奸诈和粉饰“春风化雨”的圈套

劳教所把我的亲友都叫来,试图让他们来说服我进食,马汝强他们带着我的父母等亲人参观劳教所的食堂,还安排了免费住房,以便随时可以进出劳教所用亲情劝说我停止绝食,亲人们住了六天,当亲人看到我被灌食和打针的场景时,无法承受,不忍看下去流着泪走了,我能够体会亲人们所受到的心灵折磨和痛苦,但我不能前功尽弃,不能让江氏集团的迫害合理合法化。

记得第一次被劳教时,有次“五一”长假,马汝强和鲁昕开车带着他们的妻子儿女到我岳父家,把我妻子接到劳教所来看我,在路上,他们一起采购各种过节物品,特意谈起我们从前家庭的温馨,我妻子看到他们的欢声笑语,钩起对往事的回忆,似乎也看到了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关心,但妻子很难了解到劳教所内的黑幕,很难看到马汝强的诡诈目的:给法轮功学员的亲人施加这种无形的思想压力,制造“春风化雨”的假象,并且有步骤地设下布局,先表现并散布出所谓“谁都可以下岗,唯独炼法轮功的不能下岗”的迷雾,同时极力掩盖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迫害;由于社会上的人们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对精神洗脑心灵绞杀破坏人权认识模糊,他们针对人们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精心设套使法轮功学员的亲人从心理和情感上疏远法轮功学员,并让这些亲人参与洗脑施压,充当他们的迫害工具;最后以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为借口进行疯狂的迫害,即便是亲人们知道一点迫害真相,他们也自认为在时间空间上掌握了先机,打垮分化了法轮功学员,取得了舆论上的优势,为更加残酷的迫害铺平了道路。

其实不论他们使用什么花招,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法轮功,强迫法轮功学员背弃自己的信仰,导致法轮功学员做出违背自己良知的言行,破坏修炼者在修炼中凝聚起的强大的身心力量,使得修炼者的心身分裂,变得混乱,他们才好控制,才能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江氏集团不惜花费大量的资金粉饰门面,偷梁换柱用吸毒劳教人员混杂在一些被迫“转化”的学员中,向社会各界人士散布谎言,刻意丑化诬蔑法轮功。马汝强他们将我单位的领导请到劳教所参观,设计场景蛊惑人心、混淆是非、颠倒黑白,造成单位领导与法轮功的对立,从而使被谎言蒙蔽的单位领导给我施压。

3、马汝强们的邪恶

为了达到洗脑的目的,马汝强们不惜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摧毁人们心中的善良,残害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马汝强们的所作所为是真正的假、恶、暴。

法轮功学员所受到的苦难太大了!在封闭的环境中,马汝强们一方面用高强度的身体折磨打击法轮功学员的自尊自信,用无止无休的恐怖画面及谎言覆盖法轮功学员的神经;另一方面诱骗法轮功学员与他们安排的人交流,甚至表现出并不要求你放弃修炼的假象,但却在这之中埋下了一系列的陷阱。

偶尔,一些法轮功学员顶不住压力,马汝强们就见缝插针,诱骗这些学员自己欺骗自己,心里想着做好人修炼,应付眼前的事,出去后再做好人,或者不尊敬自己的师父,称自己师父的名字,或者诱导学员要“悟得更高”,所谓悟得更高就是接受马汝强们的安排并且要放弃对法轮功对师父的信任,要骂人打人等等。所以,劳教所往往以是否骂人打人了作为学员“真转化假转化”的衡量标准。一旦有学员符合马汝强们,他们就要求学员在文字上有所凭据。

自欺欺人者一旦背弃了法轮功的“真善忍”,虽然表面说还做好人,其实内心中人格已经分裂,精神已经扭曲,这些人内心极其虚弱,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会积极地充当马汝强们的走卒,卖力地讨好马汝强们,帮助马汝强们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以扩大犹大们的队伍,个别的犹大往往是马汝强们的邪恶打手,折磨殴打谩骂法轮功学员表现得很是突出。

有个别学员如果不能排解压力,不能辨别理清马汝强们和犹大的狂轰乱炸,在困惑彷徨中,就难于承受精神、人格上的分裂所造成的痛苦。

但谎言装潢粉饰得再华丽也是与善良人心灵中的真善忍格格不入的,许多法轮功学员很快便识破了那些犹大们自欺欺人的谎言,纷纷发表严正声明,声明以前违背法轮功的言行作废,表示决不放弃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

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亲人和单位领导在马汝强们的蛊惑下,敌视法轮功,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向我施压,单位领导让我下岗,父母不尊重我的意愿,撕毁了大法书籍,妻子怨恨我炼法轮功,忘了她以前夸赞法轮功的话,忘了我修炼法轮功后家庭受益的事实,马汝强们将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因果颠倒、混淆是非,将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家庭苦难、单位的麻烦归罪于处在危难中的法轮功学员,欺骗蒙蔽人们竟然对自己的亲朋落井下石,这是江泽民分裂民众、破坏国家法律、损害社会良知,迫害法轮功的真实写照。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所带来的危害已经远远深入到人类社会、中华民族的各个层面,给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精神、思想、教育、哲学、人权、法律、道德……埋下了一系列的隐患。

绝食期间,我坚持早晨4:30炼功,包夹人员在警察的指使下,极力阻止我,或捆绑我的腿,或捆绑我的胳膊,用毛毯裹住我的身体在再用绳子绑上,将我放在地上一整夜。这样迫害了四个晚上,我的胳膊被他们天天捆到后背,我炼功时虽然手形没法做,可我天天盘腿,不用手搬腿也能盘上。开始时腿也被绑着,到后来他们就不绑腿了。我一有机会就炼功、背法,我一天背几十遍《论语》,背五六遍《洪吟》及背当时记住的经文。

一天一个医务人员在灌食时喊着我的名字,说“我佩服死你了!”从她的眼神中能感到这是发自心底的声音。其实包夹人员和大夫们都佩服我,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也能感到他们对我的一种尊敬。包夹人员说:马汝强怕进这个门,绕开走。

我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我的亲人和单位领导可能蒙在鼓里不知道详情,我给司法厅、省人大和省劳教局分别写了信反映我被迫害的情况。我也给劳教所写了被警察和包夹人员迫害的实情。

在我写信时,一个包夹人员的领头班长看到我写的信后,当时就把信撕毁了,并骂道:“还告我们”,他们害怕了。

我没有灰心,又写信,我想你撕了我还要写,这次写得更详细,写好后放在显眼的地方,目的就是让他们看到。我盘腿打坐学法,果然,那个班长拿起我写好的信,认真地看,看完后他急急忙忙把我被捆绑到后背的胳膊松绑,显得格外的客气和尊敬:“老师,你看我这个人怎么样?”

实际上他们后来都支持我写信。在我离开劳教所的前几天,鲁昕找我谈话两次。

第一次鲁昕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服我进食,我说只要我在劳教所里呆一天,我就一天不进食,也给他说了我被他们打的情况。

第二次鲁昕来找我时看到我在炼功,他叫包夹人员把我的胳膊绑在背后,用绳子把我的腿捆住。他亲自抓着绳子的一头使狠劲拽,并且对我拳打脚踢,狠劲掐我的脖子。

写信后不久,劳教所的一位领导来和我谈话,要求我进食,我说把我的一切情况都写给你们了,他表示一定要看,而我的要求是:“必须要放我。”说完后,和往常一样,我盘腿打坐,他惊呼:“你太清醒了!”便离去了。

第二天,在我绝食九十六天后,劳教所放了我。

第三次劳教

2002年7月19日,即劳教所放我的第四天,以到了敏感日(7月20日)为由,鲁昕带着警察闯到我岳父家,将我绑架到劳教所,我不得不绝食抵制迫害,六天后,7月25日,劳教所放了我。

我不得已离开了家

马汝强、鲁昕等恶警多次到我的亲友家企图绑架我,经常骚扰我的父母家甚至半夜破门而入。面对法轮功学员的亲友,恶警们撕毁了当初的伪善面目,肆无忌惮地对我的亲友施加压力,我的亲人遭受到巨大的压力,母亲病危,父亲的头发全白了,妻子无法正常上班,孩子得不到父爱。

恶警们又流窜到我的单位企图绑架我,单位领导不但让我下岗,而且还欺骗我的亲人,说单位给了我5000元钱。事实上他们连我该得的正常工资都没有发给我。单位领导还配合恶警把我被绑架到劳教所时强行拍的损害我形象的照片贴在单位家属院的大门旁的门卫室。

在江氏集团及其爪牙的迫害下,2002年8月,我不得已离开了家,被迫流离失所。

我所在的工作单位:中国水电部四局西宁八一路乐家湾学校
校长办公室:电话0971-8017739
教导处:电话0971-8011796
迫害单位:
1.中国水电部四局;
2.中国青海省西宁市乐家湾派出所;
3.中国青海省西宁市二十里铺看守所;
4.中国青海省多巴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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