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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非法劳教 孩子被剥夺上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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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9月7日】当99年7.20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我于2000年11月按国家给予公民合法上访的权利,我和丈夫去北京上访,被抓后,被当地驻京办遣回,被镇派出所和镇党委罚款1万元,并被非法关派出所17天。在派出所期间遭罚站雪地,睡椅子,干活。后又把我们送到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期满后,被派出所拉回也不让回家,继续非法关押到2001年清明节,才放回家。

2001年5月3日,市公安局政保大队610头目带领恶警非法到我家抄家,抢走价值1千元的vcd和录音机,大法书全部抄走,我丈夫又被恶警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受到非人的折磨。一月后,被当地派出所拉回,恶警还想继续关押,看他已被折磨的不成样子怕担责任,才把他放回家,以后派出所恶警经常到我家骚扰。

2002年清明节正下着小雨,610邪恶头目带领恶警,开着两辆警车,7-8个恶警,又一次非法抄家,抄出大法书后,又把我和丈夫二人非法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到期后,派出所拉回,我被放回家,丈夫继续被关押,10多天后,才放回家,每次回来被它们勒索押金2000元。

2003年6月份,我儿子在学校向老师讲真象,不要相信电视上的谎言。结果被老师告知了学校,后又报告610,我儿子也因讲真象,被赶回家,不准上学。我儿子在学校学习很好,乐于帮助同学,优秀班干部,每次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这样一个好学生,就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赶回家,剥夺了上学的权利。我到学校找了好几次,学校总是说:不和法轮功决裂,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写不信了的保证,就不准上学。

2003年6月26日上午镇派出所受市610的指使把丈夫非法绑架。26日上午丈夫没在家,恶警就非法上邻居家搜,搜了三、四户,没找到走了,中午12点多,四个恶警前后堵着把丈夫绑走了。当时,丈夫怎么也不配合邪恶,并说我没做犯法的事凭什么抓我?怎么说也没用。四个恶警把他抬上车,拉到派出所,当时我也跟了去。看到另两位大法弟子也已经被抓了,坐在地上,手被铐在排椅上。丈夫被恶警把腰带抽下,用腰带绑住双腿,手铐勒得肉那么深,到3点多把他二人送到市公安局政保大队610。过了二十多天才打听到已被送到劳教所,非法被判劳教二年。

我们都是本分的庄稼人,村里提留一点也不欠,左邻右舍都公认是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事事以“真、善、忍”衡量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我们也不违犯国家法律,宪法允许信仰自由,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就因为我们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到如此的迫害,我们错在哪儿?

作为中国的法律机制,从国家的公安部到地方的派出所,它们只是一个为江氏效力的工具。在一个充满谎言与欺骗的国家,没有人权自由,在由江泽民一伙的强权统治下,它们的权大于法律,可任意胡作非为,而没有人敢定它们的罪。在此我紧急呼吁国际机构和各国有正义善良的民众,尽自己之所能,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制止这场对人权的最大迫害,对全人类的迫害,对宇宙天理“真、善、忍”的迫害。还法轮大法清白,还人间公道公理,让每一个人真正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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