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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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8月22日】我是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受益者,是1998年得法修炼的。在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的身体有许多种疾病,心中有许多深仇大恨,夫妻间因一点小事也经常吵架,邻居之间也是暗含争斗之心。在98年得法前,每年的夏天都有那么一段走路扶墙的日子,又有许多附体操控我的头脑,医生也搞不明白是什么病,好多年一直那样。得法后我身上的附体被师父给清理掉了,也没用打针吃药,不长时间我的身体就好了,直至康复。

得法修炼之前,我的心在仇恨之中浸泡了多年。俗话说:最大莫过于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也许是那样吧!我的心就这样苦苦的浸泡了几年,正当我想到铤而走险的时候,我遇到了法轮大法。李洪志老师教我要有大忍之心,要能吃苦中之苦,能容忍别人,要爱你的敌人,要对谁都好,要慈悲众生,我的心慢慢地恢复了平静。几年来我努力做到了,世上没有我的敌人。是大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心,从而改变了我的人,改变了我的命运。

再说说我的家庭吧,如果没有大法,也许我的人也不存在了、我的家也不存在了。师父在讲法中说:“人有佛性也同时存在魔性” (《佛性与魔性》)。没得法前,我和我的爱人那真是魔性大于佛性。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得法后,处处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妻子找茬和我吵架,我总是善意对待,从此以后她一人再也吵不起来了。大法改变了我,同时也改变了我的妻子,使我们全家都变好了。

我在大法中受益匪浅,但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受害却是深重的。2002年3月2日晚,在走路的途中,我被610蹲坑的警察劫持,他们没有任何手续与证件就开始搜身,因搜到三张法轮功真象材料,就把我非法拘捕。先将我带到城郊派出所,进门就说抓了个法轮功的来,然后二话没说,由户籍员为首共五个人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一个用脚踹我后腿让我给他们跪下。打过后开始审问我,面对这种野蛮的不法警察我没有开口,又被多次毒打逼供。后来他们以沉默为由将我送入拘留所。在拘留期间,我又遭受毒打逼供,有一次管教问我,你们为什么在电线杆上写打倒江××、打倒罗×?我说我并没有写过打倒江××、罗×,可我看到过法办江××、罗×的。他说对,是“法办” 。我说法办的前提是以法律为依据的,不管是江××或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如果触犯了法律那必然是要法办的,如果他们没有触犯法律,那写法办就法办了吗?那是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出来了。然后管教再也不吱声了。

就这样非法拘留我半个月。家中为了救我,交了叁仟元保险抵押金,连同给警察们吃喝共计伍仟多元,将我保出拘留所。事后乡派出所又一次将我家门窗封锁抓人,去洗脑班,被我80来岁的母亲拦住。

江××对法轮功的镇压侵犯了人民的信仰自由权,迫害着数以亿计的好人,从根本上打击着人们向善的愿望和本质。望人们辨清正邪。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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