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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在迫害法轮功的整个过程中从来就没讲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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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4日】江××在公开场合把对法轮功的迫害说成是“依法打击”,江××所说的“法”到底是“法律”的“法”,还是“法西斯”的“法”?

一、法轮功根本不存在违法问题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的一切都是公开的,李洪志老师的所有著作都是正式出版发行的(原来在中国大陆也是如此),同时刊登在明慧网上供读者免费下载(www.minghui.ca),法轮功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根本不涉及政治法律问题。

法轮大法是修炼,大法要求修炼者按照真善忍从做好人开始一步步提高自己,同时身体得到净化,实践已证明了法轮大法对净化人身心的巨大作用,所以全世界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才会在全世界得到八百多项褒奖和支持提案。除在中国大陆法轮功被江××迫害之外,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都是合法的,目前在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可以看到集体炼法轮功的场面。就是在中国大陆江贼一伙对大法近四年的迫害中,大法弟子除了坚持修炼和用和平方式向政府和世人讲清真象外,没有一人有任何违法行为。“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成为被利用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大部分工作人员的一句口头禅,在事实面前,怎能掩盖得了迫害好人的实质。

二、对法轮功的诬蔑定性完全是无耻的陷害

全世界都知道江××对法轮功的诽谤,完全是出于迫害并欲铲除法轮功的需要。1999年10月,江××在国外访问时对法轮功进行诽谤,然后由人大制定了所谓的“X教法”(简称),然而邪教法中规定的邪教六个特征与法轮功毫无关系,反而是对××党的最恰当的描述。同年10月底,人民日报一篇特邀评论员文章,此文章凌驾于法律之上,不顾事实编造谎言,完全是文革批斗。所以这种定性没有事实根据更没有经过法律审定,是无效的。其实给法轮功的所有定性和指责都是不符合事实的,也都是违反法律的,更谈不上依法。江××若尊重法律,就不会有迫害法轮功这场浩劫发生了。

三、610不是执法机关,其所为都是违法的

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了610办公室。不仅中央有,各省、市、区、县层层都设立了610,各系统也有相应的610,真是纵横交错。610凌驾于政府和法律之上,尤其是凌驾于宪法之上,在江××的控制下,专门负责策划、布置、指挥迫害法轮功,坏事干尽,罪恶累累,很象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中的文革领导小组,不过610更邪恶。610的所为都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控制媒体造假 为迫害法轮功铺路

法轮功怎样,炼法轮功的都是些什么人,江××非常清楚。在中国大陆炼法轮功的人迅速增多早就受到关注,全国人大做过全面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公安部也不只一次地对法轮功做过调查研究,知道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不存在政治问题。国家体委在1998年派出的调查法轮功的人员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专家学者,并且在调查中做了大量的录音、录象和各种数据的统计等,完全了解法轮功在客观上对于精神文明和祛病健身所起的良好作用。每个调查结果必然上报国家最高层,江××不可能不知道。大法弟子在4.25和平上访所表现出的高素质江××也全知道。事实上法轮功好、法轮功受欢迎恰恰是心胸狭窄的当权小人江××要迫害法轮功的真正原因。

当然这真正的原因是不能让世人知道的,为此江××及其同伙精心准备,用威逼、利用等各种卑鄙的手段收买和封住当事人的嘴(已陆续有一些当事人站出来澄清事实,如袁玉阁等人因此都受到残酷迫害),或编造谎言或移花接木或歪曲事实,并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方法制作出来。到1999年7月22日把报纸、广播、电视等一切媒体全部利用起来,铺天盖地、轰炸式地反反复复大搞欺骗宣传,攻击污蔑陷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老师。而且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故伎重演利用媒体推出一个所谓的“新罪证”,甚至导演出“天安门自焚”、“自杀、杀人圆满”等悲剧闹剧丑剧不断地播放,蒙蔽煽动不明真象的人仇恨法轮功,使许多人上当受骗,谎言也欺骗了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和各国政府。一些人被搞乱了思想,更多的人顾虑利益的得失而不能站出来维护正义,从而使江××迫害法轮功的阴谋得逞。

江××对法轮功的打击迫害就是建立在造假、控制媒体制造舆论基础上的,哪里是什么依法。

五、大搞信息封锁 不让世人了解真象

谎言和假象最怕被揭穿,江××做贼心虚,所以在控制媒体大搞欺骗宣传的同时大搞信息封锁。

江××下大力气大量拨款,抽调一批计算机等方面的人,让他们“研究”的“课题”是封锁住法轮大法网站、还有江××认为不利于他统治的一切信息,而且这种研究还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地不断进行。为了封锁需要,他还用纳税人的血汗钱购买世界最先进的有关设备,采取各种措施,例如设立网络警察监控互联网信息,拦截法轮功的明慧网等和国外其它一些网站,同时对国内网吧和个人上网严密监控,还有种种禁令和相应的信息干扰等,使中国大陆的民众无法登陆明慧网等国外网站,也接收不到国外的一些广播和电视……除了受江××控制的媒体宣传外,听不到看不到其它不同的信息,江××妄图以此来控制人的思想达到任凭他摆布的目的。

为禁止大法弟子上明慧网、正见网、新生网等大法网站,禁止向外发送被迫害的消息和制作发放大法真象资料,江××用现代化的设备和各种特务手段监视大法弟子,并用金钱收买人举报,对他们认为可疑的人强行绑架,对可疑的住宅调用公安警察和防暴部队砸门、撬锁、凿窗户,非法闯入民宅抓人拿物。这样被抓捕的大法弟子很多,他们被强加上种种罪名进行迫害和重判。在人类信息共享的今天,江××这样千方百计地封锁外面的一切消息,阻止人们传递交流信息,尤其惧怕明慧网,这也充分暴露了他所干的一切见不得人,怕曝光。害怕中国和世界人民知道法轮功真象及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也害怕中国大陆的人民知道全世界都在揭露和谴责他的恶行。

六、江××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迫害情况简述

这场发生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由于封锁和虚假宣传,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知详情的。江××对法轮功近四年的迫害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在此只将迫害的基本情况简述如下:

1、1999年7月22日后,对原炼法轮功的人集中软禁起来办所谓的洗脑班(农村是由公社负责,城市是各系统、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和反复找谈话等方式,强迫放弃炼法轮功交出大法书籍和资料,还要写出保证书。法轮功的负责人(其实就是为大家做一些服务工作的炼功人)都被抓起来拘留(或隔离)审查,时间长短不一,在这期间他们的家被抄,他们本人被要求交代法轮功所谓的组织和活动情况等。后来一部分人按照上面的要求对法轮功“揭批”并保证不炼被放回家(一般还得交一定数量的保释金,若发现还炼不仅没收保释金还要重新处罚)有一部分人被判刑,3~18年不等,投入监狱。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电视台在天天播放攻击污蔑大法内容的同时反复播放他们洗脑班的所谓成效,强迫原炼功的老百姓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发言表态。强迫人放弃修炼法轮功并收缴个人的大法书籍等。这本身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和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规定。而且各地在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中,尤其是对坚修者谩骂殴打并不少见,甚至有被打死的。还有的大法弟子被象文化大革命一样游街示众(如黑龙江省依兰县的吕桂文等),有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向大法弟子家属乘机勒索钱财……是依法还是违法显而易见。

2、捏造事实和栽赃陷害等手法编制的谎言可以欺骗那些对法轮功不了解的人,压力可以使一些了解法轮功的人沉默,可是对于已经在大法中修炼并深受益处的炼功人只能是适得其反,使他们更加坚定修炼。同时他们本着对人民、对国家、也对大法和自己负责的精神,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实事求是,以自己修炼大法的亲身经历用书面或口头向各级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希望早日纠正错误做法,得到的回答是“这是上面精神,是江××的命令,我们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弟子只好克服种种困难,进京上访。然而国家信访局历来被宣传为联结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的地方,此时却层层设拦、不让法轮功学员进去。到信访局上访的大法弟子不仅被拒之门外,而且还要被等在那里的公安和便衣抓起来送交北京或上访人当地的公安部门受处罚。在无人听我们反映情况,连上访信也不接收,一切良好的愿望统统成为“罪证”的情况下,无奈大法弟子后来就直接到天安门证实大法。有的静静炼功,有的直接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一样都被抓捕。北京从火车站到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尤其是天安门都增加了更多的警力和便衣抓捕大法弟子。几年来在天安门被抓捕的大法弟子无数,天安门也成了江××迫害大法弟子的见证。

被抓的大法弟子先被送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在那里查出所在地的一般交给所在地住京办事处押回本地进行迫害,其他大法弟子被分送到北京和周边地区的派出所、拘留所,也有被直接投入劳教和判刑的。因为有610的邪恶命令,大法弟子在此期间一般都被迫害得相当严重。例如不让睡觉昼夜审问,他们首先查问你从哪来,大法弟子为了阻止恶人株连无辜的亲人和地方的有关领导,一般不报姓名和住址,不配合就被施以暴力,拳打脚踢、电棍电、烟头烫、用棍棒打,把人绑在铁笼子里,放在露天里几天几夜,夏日白天烈日晒,晚上蚊虫咬,冬天冻,或往身上浇凉水……等等等等无所不用。很多大法弟子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又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活活折磨致死,只有天知道。

大法弟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到天安门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愿望,这是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却被这样对待,宪法所规定的信仰和言论自由成了一纸空文。

3、各地区被抓的大法弟子都被要求“悔过、保证与法轮功决裂”、不再上访、不再讲真象……这一切显然无法使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接受,那么就被拘留,一般是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拘留15天或30天,但什么时候放出来那得看你是否按照他们的要求“转化”,至少是得写保证书,或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根据上面的要求,办案人调动一切因素:单位领导、同事、家属、亲属来劝说,加之恐吓、威胁、毒打等,总之目的一个就是要你转化或保证……按要求做了就放人,否则无限期关押,多少天不等,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我所知有拘留一年的,如哈尔滨的朱纯荣等被关在哈尔滨公安七处所管的哈尔滨第一拘留所(开始在二所了,俗称鸭子圈的地方)。朱纯荣等只是准备进京上访,在火车上被抓回,大约是1999年的9月底,关到2000年9月底。朱纯荣又在2001年春进京上访被抓,2001年4、5月间被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至今还在受折磨。

而随着对法轮功的迫害升级,不仅进京上访,只要是坚持修炼向世人讲真象者几乎都被拘留过。大法弟子被强行从家里、单位、甚至大街上抓送洗脑班,不配合就拘留。后来拘留所也被利用来强迫洗脑、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近四年来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拘留真是数不清,关大法弟子的拘留所常常是人满为患。2000年我在拘留所有两次赶上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高峰,一般每个监号平时装十人左右、定员不超过16人的地方,此时都超过25人甚至高达30人。白天人挨人坐得满满的,夜晚一个挨一个侧身立卧,那是名副其实的“码铺”,人所占空间太有限达不到健康的最低要求,密度太大了。可以想象在炎热的夏天,人挤在一起是怎样的,尤其每年的7月22日左右。从大法弟子被拘留的情况可见根本不是什么依法。

4、中国大陆的劳教所本身就是法律滥用的产物,因此国际社会一直呼吁中国取消劳教制度。近年劳教所成了江××迫害法轮功的基地。已有多少人被劳教的确切数字由于封锁消息无法统计,但仅哈尔滨市集中关押大法弟子的劳教所就有万家劳教所、长林子劳教所和戒毒所三处,而且黑龙江省关押大法弟子的劳教所还有好多个,那全国关押大法弟子的劳教所有多少,共有多少大法弟子被劳教?

被劳教的大法弟子中有六、七十岁的老人,有小孩儿哺乳期的母亲,有炼法轮功后康复的重病患者。2001年春节前黑龙江省双城市往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投教的人中还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儿……对大法弟子的投教不仅不讲法律也不讲人性,完全是迫害的需要。

我在劳教所的经历告诉我,对于大法弟子,劳教所上级给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转化”。所谓转化就是让你放弃大法修炼,并按照劳教所的要求去做,首先写三书,即决裂书、保证书、悔过书,具体写法有现成的模式固定的词。你只要答应不再炼了,就让你照抄一份,并对你由严管转为宽管(劳教所有严管、普管和宽管)。接下来要求写揭批、按媒体宣传口径去颠倒黑白以满足上面的要求,还要求“现身说法”,不管你过去炼法轮功受益如何,都要说成如何受害,这是“要求”,否则不能减期,都按要求做者可早日回家,劳教所也可报上成绩一份,邀功请赏。

事实上炼法轮功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什么,他们有修炼的切身感受与体会,他们会真诚地把大法的真象、把自己如何在大法中受益的情况告诉劳教所管教。一些即使文化很低的大法弟子对涉及的有关问题一般都会给你解答清楚,那是因为大法不仅可以净化身心还能开启人的智慧,管教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讲不过你们”,有些时候他们不允许大法弟子讲话,甚至用宽胶带封大法弟子的嘴。为了迫使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劳教所煞费苦心,从方方面面下手。

其中最常用的手段是把一个大法弟子用两人以上包夹起来,不分昼夜地强制洗脑,用利益的得失、是非颠倒的谬论引诱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更卑鄙的是利用大法弟子对大法的正信和对师父的崇敬,编造谎言或从大法中断章取义地拿出某句话来歪曲邪悟,妄图搞乱你的思想以听从摆布……

还用超强度的劳动拖垮你,生活条件上住得拥挤潮湿、吃得极差又吃不饱,连生活的必需品使用也受到种种限制,若不写保证书,每月一次的正常接见日也被剥夺,甚至家属送来的衣物都不给转交,造成你生存非常艰难,从而逼迫你放弃修炼。

更令人发指的就是酷刑折磨。送集训队其实就是集中到隔离室,或其它地方残酷迫害。他们利用犯人和干警打、电棍电、罚蹲(一天几小时)、罚站(成天成宿被绑站)、长时间坐铁椅子、绑吊。其中有一种吊法双手背后向上吊起,四处不靠,全身重力在两个手脖子和脚尖上,不答应签字或他们的要求不放下来。例如2001年6月19、20日万家劳教所七大队隔离室前后有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被这样吊着,其中被吊的马冰娟(来自哈尔滨市)要大便不放,屎拉在裤子里,杨秀丽(来自大庆)要求上厕所不给放下来,致使尿在地上,遭恶警吴宝云打骂,并把擦尿的拖布往杨秀丽的嘴里塞。还有被注射摧残人的药物,2001年4月双城的郭明霞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绝食期间被以谈话为名单独叫到办公室,强行注射不知何种药物,致使全身瘫软无力,被送隔离室,后又送万家医院,几个月后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参与迫害者有七大队的林副队长等。各地迫害大法弟子所采用的酷刑种类数不胜数,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成,为了让大法弟子转化他们真是不择手段,邪恶至极。

被劳教(劳教期有1年、2年、3年)的大法弟子不放弃修炼,劳教期满也不释放,不知道这又是哪家的法律。后来在全世界大法弟子及全世界正义之士的抗议声援下,以及其它种种因素作用下,被超期关押在劳教所的大法弟子一般在2001年8月开始有些被释放,据说这是司法局下了文件所致,不知道是权大还是法大。不过还有很多劳教期满的大法弟子仍被加期关押,而且被释放的大法弟子也有又被抓劳教的。

5、大法弟子还有一些被判刑投入监狱的,而且2002年以来,以各种借口抓捕的大法弟子多数都被判刑,而且刑期较长,这也是迫害升级的表现。被判刑的大法弟子所谓案件的审理根本不是依法行事,不顾事实,不允许大法弟子辩护,这种审判毫无公正可言。也正因为如此,从来对大法弟子的审判都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还布满警力抓捕到场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大法弟子把法轮大法真象、把江××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真象以及这场迫害给中国大陆和全世界带来的灾难告诉世人这有何罪。应该受到法律和正义审判的是践踏法律和人权、迫害大法弟子的江××及其帮凶们。

6、有些地方把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进行迫害。一个身心健康的人被当作精神病患者对待,强迫注射和服用具有强烈刺激性药物,不服从就凶残地施暴,用这种方法摧残大法弟子,可见江××完全丧失了人性。

7、一些大法弟子为了躲避迫害离家出走,被迫流离失所。几日几月还好说,可年复一年他们衣食住行无保障,还要时刻提防着被追捕,可以想象他们处境的艰难。他们没有犯法,他们是中国大陆的好公民,就因为他们炼了法轮功而被当作犯人通缉。为了抓捕大法弟子,一些火车站的检票口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像片放在地上让乘客踩着过去,有谁不踩就被当作大法弟子抓起来,有的长途汽车站也这么做。在火车上乘警在检查中对所谓可疑的人也让你骂李老师骂法轮功,不骂者被当作大法弟子抓捕……不知是什么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可见黔驴技穷。

8、对于仍居住在家的大法弟子和从劳教所、拘留所走出来的大法弟子,迫害并没有远离他们。几乎所有大法弟子的照片和基本情况都被上网待查,而且还被强迫取指纹手印,平时分别由单位保卫处或街道、派出所看着、掌握着他们的行踪,实际上是被监视居住。而到所谓的“敏感日”或中国大陆有大的会议或活动时,这些人就更被格外“关照”。2000年在两会召开前,大法弟子们被要求签字,保证在此期间不进京,或被集中办洗脑班、软禁等,以后大法弟子都抵制不配合,他们也改变了监控的方式。大法弟子家家电话被监听,身份证被没收,实际上使你寸步难行。而且当认为你有什么可疑或上面有了什么迫害指示,随时都有被抓的可能,例如有一位从劳教所超期释放出来的大法弟子不久后又被从家中抓走送去劳教,有人询问原因,被告之上面有指标,不知指标和法律是什么关系。对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来说迫害随时存在,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在中国大陆,大法弟子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被剥夺。因坚持信仰一些人工作被调动、被提前退休、被迫辞职,也有被开除的,在农村有的大法弟子的责任田被没收。年轻的大法弟子有被开除学籍的,升大学或研究生录取资格被取消或被终止读硕士、博士,有的虽然读完了研究生,学术论文优秀,在一切都合格的情况下因为不与法轮功决裂就不给颁发学位证书,出国被禁止。大法弟子的子女升学、就业、参军、出国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有的夫妻被迫离异。而且那么多大法弟子被以各种形式非法关押丧失人身自由,造成无数的家庭妻离子散、骨肉分离,老人得不到照顾,孩子无法抚养,甚至家破人亡……

江××及其610办公室对大法弟子的种种迫害,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严重侵犯了人权。为了逃避国际社会正义谴责,江××玩弄了签名的把戏。利用权力让其被统治下的中国大陆民众签名支持,事实上签名者中除极少一部分甘愿被江××利用外,广大签名者根本不是出于自愿,签名的人中有多少人了解法轮功的真象?更有多少人了解江××迫害法轮功的真象?何况这种签名是被要求单位派代表,还有被命令的中小学生……完全是强奸民意。试想正当的法律行为还需要民众用这种方式表态吗?然而不管江××搞什么把戏、耍什么手腕,最多只能得逞一时,纸包不住火,他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真象必大白于天下。

江××在对法轮功近四年的迫害中,从来就没讲过法律,没有哪一点是真正按照法律执行的,公安司法机关成了他迫害法轮功的工具,法律成了他迫害的招牌。江××对法轮功所干的一切本身就是对法律和法制的践踏与破坏,已经触犯了法律,侵犯了人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理应受到法律的审判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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