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法为标准衡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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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5月8日】前一段时间遇到几件类似的事:某市一个被多次迫害过的学员再次被抓去了洗脑班,这次因为610的邪恶之徒没有对她采用暴力,而且环境还很“宽松”,尽管她也看到过当地610的邪恶头子对其他学员施暴,但是一个多月后她回来说,这个610的头子与其它的不同,对她还好,人还不错。又有一个被劳教后提前释放回来的学员也说过,劳教所对她们很好,没有把她们象其他犯人一样对待。还有在与同修的交谈中,也遇到过有的同修在谈到身边的常人时,也会说这个人是个好人,那个人不错等等,而有的人在单位上就是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积极分子。尽管这些现象好象表面上只是个人认识的不同,但是实际上是有关对大法认识的基点偏离问题,一是衡量标准,一是整体,所以写出来与同修切磋。

1、以大法为标准衡量一切这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师父在《转法轮》第一讲就指出:“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我们学员对师父讲的这句话人人皆知,可是,为什么修炼这么多年了我们还会出现上面提到的情况呢?我想,这是由于我们学法不扎实,没有入心,没有理解好法的内涵,没有时刻用师父的讲法指导我们修炼中的一言一行造成的。就上面提到的例子而言,不管是610的、劳教所的,还是社会上的领导或普通人员,尽管他们可能出于多方面的原因或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出于“真”心对某个(些)学员“好”,那么我们必须看看他们对大法的态度如何,如果它们对大法和其他大法弟子进行了迫害那就是在犯罪,也是走到了大法的对立面,所以这里存在一个基点认识上的问题需要考虑清楚,即不能以对自己的好坏来作为衡量标准,这种好和坏的认识本身就是我们修炼人要修去的常人观念,是自私的,是偏离法的表现。同时,那些610的邪恶之徒在你认为它不错的时候,它会不会就在你的空间中找到了维持其存在的地方和理由了呢?所以,我们应该多学法,多学法,真正地踏踏实实地按照师父的教诲“一切都以法来衡量” (《北美巡回讲法》)。

2、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

师父告诉我们,“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实法中协调一致法力会很大”(《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回想这几年我们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和修炼中,在师父的慈悲呵护和巨大承受下,我们整体上都做得很好,大法弟子们用最弱的肉身经受住了极其残暴的野蛮迫害,是真善忍赋予的力量化解了这个庞大国家机器的邪恶镇压,我们用一张张嘴一句句话讲述着大法的真象揭露了一个专制国家庞大宣传机器的欺骗和谎言。但是,有时候邪恶在大法弟子之间采用离间、区别对待、各个击破的办法也确实削弱了我们整体的力量,干扰和破坏着正法。

我想,尽管我们客观上存在着对大法认识上的差异,但是在很多方面的基点认识上我们应该是相同的。就上面提到的例子而言,那个610的头子组织和实施了对大法和其他同修的迫害,尽管没有用硬的办法来迫害你,你就认为它还好,那时可能就已经自己把自己与大法弟子的整体隔离开了。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它们用“软”的不易觉察的方式来进行迫害,让你不知不觉中偏离了法而不能正悟。其实,如果它们真是对你好,又怎么会把你抓进洗脑班或劳教所去进行迫害呢?

从另一角度来讲,在有的学员认为某610的头子等邪恶之徒还可以时,而其他更多的学员都在发正念清除610的邪恶,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邪恶就通过这些方面来削弱了我们整体的力量。所以,我们大法弟子要抛弃自我观念,以法为标准衡量一切,多从大法整体的角度互相协调和配合,就能在证实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本上是要多学法,因为我们的正悟正念正行都源自于师父和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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