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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峨眉山市法轮功学员黄丽莎生前遭受的迫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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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5月6日】黄丽莎,女,35岁,1968年1月28日出生。高中学历,杨村铺煤矿人事科聘用干部四川峨眉山市龙池镇,身份证1999年7月20日后被公安机关没收

受迫害经历:

黄丽莎,因小时患有关节痛,又因婚后孕葡萄胎,医院疑是癌症,四处寻医,治疗无效。1996年出差乐山、沙湾,有缘得大法。她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经过一段时间修炼,身体出现了神奇,病没有了,皮肤白里透红,亲朋好友见到她都说象17-18岁的小姑娘。

1999年7月20日,中国江氏邪恶之徒,利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实行全面的、铺天盖地的镇压,采取造谣中伤,剥夺修炼者上访权利,实行了抓捕、关打、抄家、非法判刑,被非法劳教、劳改等。

黄丽莎只想把自己得法后的体会告诉人们,证实大法是正法,便随同修一道赴京(2次)、省府(1次)上访,向当政者讲明“法轮大法好”。由于她坚持说真话,一再表明要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党籍,不给安排工作。被峨眉山市公安局抓去拘留所2次,于2000年6月不明不白地押送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2001年7月遣返回峨眉拘留所,8月送回本单位。她坚持不写保证,还借机会向他们讲真象,单位对她实行了每天24小时监管。她回矿时,体型肌瘦、面无血色,全身长满了红色疹子和脓疮,脸部还留有被打过的伤痕,家人和好友看到说,人家不就炼功健体、做好人嘛,怎么把姑娘折磨成这个样子,真缺德啊!

她回矿后一直被监控,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坚持逢人就讲真相,单位就采取不让她与群众接触,派人到家里看守,不准离开家门一步。本人书面、口头三次向领导提出要自由、要工作的权利,并表明不安排工作就要外出打工谋生,领导不但不安排,反而施加压力,开会时向当事人宣布:只要不宣传法轮功好、不准接触群众,不准讲真相,不准串门等,她在会上表示不能接受。主持会的头头强行散会,并凶狠的说:你先回去,我们研究再说。在逼迫之下,她在开会的当晚(2002年7月9日)离开了单位,不知去向,生死未卜。11月初停止寻找,并放出话来说,黄丽莎在成都被害,不在人世了。

[编者注:据确切消息,黄丽莎已被迫害致死,于2002年10月下旬在成都市青羊区医院(灯笼街)去世。详情见:https://minghui.ca/mh/articles/2003/5/4/496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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