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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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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27日】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氏集团独裁专制,凌驾于宪法之上,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对大法弟子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的国家恐怖主义。在江氏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的运动中,我们大足县的大法弟子也惨遭迫害。大足县610办公室及各基层政府、各乡镇派出所中的部分恶人在上司的指使下,先后在大足县办起了洗脑班,搞起了包夹制度。

三年多来,大足县的大法弟子有200多人次直接受到各种形式的迫害。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有22人次,如:黎坚、冯居伦、刘书荣、陈清兵、郑学刚、李良端、赵中禄、杨天宝、蒋中良、易廷中、周中兴(女)、刘红菊(女)、唐静(女)、唐大玉(女)、李开祥(女)、杨焕英(女)等。被两次非法劳教的有:黎坚、刘书荣、李良端、赵中禄、周中兴、刘红菊等。杨天宝年仅16岁,还是个中学生,就被送西山坪劳教所劳教,是年龄最小的。

被大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的有:曾祥金、郑学群、邓尚媛、唐思敏、张志书、候藻英、张红英、赵东等人。

陈国康是大足县弥陀镇明江村2组的农民,因修炼法轮大法妻子唐大玉被关押到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劳教,陈国康与女儿及2岁多的外孙被关在大足县的洗脑班长达5个月之久。大足县宝兴镇柳河小学的女教师邓尚媛身边还有一个15个月的幼儿,也被关在洗脑班里,其中还有60多岁的高龄老人。洗脑班强迫每天交生活费10元,还要交保证金,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

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千方百计地施尽各种招术,从精神上、肉体上对大法弟子进行摧残折磨,从经济上敲诈勒索、趁机大发横财。大法弟子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单位受到株连,造成很多大法弟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

我们恳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前来大足调查取证。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责任人员名单:
大足县610办公室负责人(县政法委书记)王光强、叶贵才
大足县公安局行政委 唐均国
县公安局法制科 周记
县公安局一科科长 赵才德
龙水镇朝阳街派出所 蒋其勇
龙岗镇北门派出所 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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