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处处要用大法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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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2日】最近在我们这个地区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位同修S(负责人)拿一些手写的真象材料稿,交给负责打印的同修W,让W打印成复印用的底稿。我与W看后,觉得文章水平写得很低,文不对题,逻辑混乱。当时我与同修W均不想为其打印,但考虑到救度众生需要整体配合,才勉强打印出来,交于同修S,同修S交与负责复印的L和Z两同修大批复印,然后由S发向世人。

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成批印制出来的这些文章文首竟然标上了“明慧网”三个字。我知道后,立即找到负责复印的L和Z,问是怎么回事,她俩说是S让她们这样做的。(用剪刀从其他材料上剪下“明慧网”三个字,然后贴到该文章的底稿上)当我严肃地向她们指出这样做是违背大法真善忍修炼原则时,两人推得一干二净,说什么人家要什么样的,我们就给人家印什么样的。我们是修炼人,对于不符合法的行为人人都应该加以抵制。一件事情应不应该做,为什么不用大法去衡量一下呢?别人叫你干啥就干啥,这不是自己没有为大法工作负责的心吗?

大法网站是神圣的,在正法与救度众生中起着巨大的作用,我们每个同修都应该去维护与爱护。我认为,如果是明慧网的文章,应该堂堂正正地标明文章来源于明慧网,这也是我们修真的表现;如果一篇文章不是来自《明慧网》,无论其写作水平高或低,都不能说成来自《明慧网》。无论是谁,无论目的好坏,无论以任何理由盗用大法网站的名义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是修炼人,“诚实”是最基本的要求。作假的行为,无论动机和借口是什么,都是背离修炼原则的大是大非问题。

尽管还在修炼中的大法弟子或多或少都还有人心在,但是如果不能做到清醒理智,时时事事用法对照,就会被执著心带动,干出一些修炼人不该干的事情来。希望我们大家都能时时处处以大法原则为指导,严肃对待大法网站,用高境界的行为和思想救度众生。

个人认识,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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