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大法弟子马学俊被判刑12年 现生命垂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马学俊,原系佳木斯市铁路分局的副处级干部。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12年,因身体虚弱监狱拒收,但仍被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现生命垂危。

马学俊没有修炼前,曾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修炼后,身体得到康复。通过修炼,他明白了人生的真正含义,修炼法轮大法可以使人们的身体健康、道德回升。然而却由于他坚修法轮大法,被开除公职,并屡次受到非法关押及劳教等迫害

2002年12月12日,马学俊再次被佳木斯公安局伙同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佳铁公安分处非法劫持。受佳木斯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永德、副队长陈万友唆使,遭受电刑、用凳子腿跺脚趾甲、用塑料袋套头窒息等多种酷刑折磨达三天之久,造成腰椎病变,导致下肢不好使、脚趾甲变紫脱掉,右手无名指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恶警并捏造伪证,非法判其重刑12年。马学俊曾依法向佳木斯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根本不被受理。

2003年8月份被送香兰监狱,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又送回佳木斯,继续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由于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不讲法律,无奈,马学俊绝食抗议非法绑架、关押近一个月。其间遭到野蛮灌食,导致胃部严重损伤,长期呕吐,不能进食,生命垂危。

呼吁善良正义的人们,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制止发生在您身边的对无辜好人的迫害,制止这件正在发生的严重迫害事件。您的善举终会得到善报!

市610电话:8607442
市公安局政保科电话:8298185
看守所电话:8782759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