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尊敬同修与尊敬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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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20日】我觉得,有同修之间不能真正做到大法修炼所要求的互相尊敬,是这些修炼人剩下的执著心的体现,也是最近使我们地区整体不能协调好的原因。

为什么要强调这个问题?严格说,“尊敬同修”就是“尊敬法轮大法弟子”,也就是尊敬师父的选择、尊敬师父的弟子,属于“敬师敬法”的一方面体现。既然是这样和大法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就不是小问题了。

如果不能从敬师的基点来善待同修,就难以真正排除需要所有同修共同完成的那些整体的正法大事中邪恶所带来的干扰和破坏,所以就直接和当前的正法紧密相关了。

在实际中,不尊敬同修的具体表现至少有以下人和事两方面不易使人察觉到的危险变形:

1、以情来对待同修、看待同修本人。这表现为喜欢或不喜欢某个同修在人这边的外形(相貌)、声音,等等。这些背离大法的心潜伏着,不容易清除。在不知不觉的放纵中,有少数人表现更严重,甚至对某个异性同修生起色欲之心,还把这个邪念当成自己“看得起”对方,从而进一步放纵自己——其实根本就没有把对方当成具有不可侵犯的神圣尊严的法轮大法弟子来对待,而是在心中把自己对其他同修的选择和评价看得很了不起,这个时候已经被自我占据了,忘记了大法才是标准。那些所谓的评价用“真善忍”来衡量,就能看清,都是相当自私和变异的。

如果生起色欲的这两个人都把万古以来最严肃的跟随师尊开创“人成神”之路这一伟大使命当成常人儿戏,互相都不把对方当成具有绝对不可侵犯的神圣尊严的法轮大法弟子来对待,互相拖累乃至互相伤害——表面上在人这里还比其他人都关系紧密——更加不易察觉清除,那么,就会造成很大损失和遗憾。还不能认识到并改正的话,那么又会尽力掩盖,从而对证实大法的工作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这些内部的干扰和破坏是最不易察觉,破坏力最强的,不是出自本意,但客观效果却如此。

据笔者所知,有些地区,有些资料点出事和一些人被迫害致死,和这一掩盖着的邪恶有直接关系。

2、以情来对待同修、看待同修(他们)所做的事情或表现。大家现在比较明显能识别的是:把同修在证实大法中的所为混同于人在做事、以人的观点来评价救度世人的所行。而大家不容易认识到的是:把同修在平常中的表现也当成是常人的行为来评价。

举个例子,其实在修炼历程中,每个真修者心性和本体的改变在不同时期都会反映在人中,出现种种体现在同修之间关系的处理的不同的改变。但是,有人把同修之间的关系完全当成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气氛融洽”,形成一种观念,有的还把人和人之间关系亲密时逐渐放纵情而不互相尊重的随意与随便当成了“慈悲”,当成了修炼群体中应有的东西,反而不能理解有些真修弟子某个时期的表现。师尊《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曾讲过,“实在那个老学员修得确实很不错了,他真的就听不进去新学员讲的话。因为新学员一开始讲的常人的话很多,用常人的认识理解法,他都听不了。这个也不能怪他的,所以有些老学员回家炼功或者是单独炼功我也没提出反对来。”有的人不能理解这种修炼状态造成的变化,当成人的“关系不好”评判,自己的心被常人观念带动了却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

还有一种现象,就是用师父讲的法为自己不正的行为开脱。例如师尊说过“修炼得慢慢来”,还有修好的部分会隔开,剩下的是没修好的部分,有的人就拿过来为自己的所为开脱,说得慢慢来等等。这是对法对修炼不严肃的表现,更谈不上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有的精进。

许多同修都知道敬师敬法和同修之间互相尊敬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容易有的一个严重误解是,认为“知道”就等于就做到了,其实不是的。常人学知识、掌握理论般的知道,和修炼人对法理的正悟,本质上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外在的,可以遵循,也可以无视;而后者是同化的开始,是溶于法中的过程。同化大法才能做到,做到了才能算修。

希望我们所有有关的同修,都不要再对这些事掉以轻心。修炼中的任何事都不是小事,都要用修炼的原则要求自己的心性进一步提高,都在站在大法的基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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