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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咸宁市徐玉凤被迫害致死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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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0月19日】2003年10月11日到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举办“中国竹文化节”。10月7日晚开始,当地主要公路的几公里路段,挂满了“法轮大法好!”等横幅。

根据恶徒举报,从10月8日开始,咸宁市出动大批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抄家、抓捕,当天非法绑架10余人,并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追查国际)据此立案调查。

咸宁市只有一个行政区,就是咸安区。另外还有一个温泉开发区。

调查证实,死者徐玉凤,女,46岁,湖北省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2003年10月8日晚10点左右,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到她家,想将她强行带走。徐玉凤就跑到房内将门反锁,她家人在警察逼迫下拿钥匙去开门。在她准备从窗户顺布条滑到楼下时,不幸从六楼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医院抢救无效去世。9日晚,咸宁出动了70-80个警察抢走尸体火化。

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值班警察向调查人员证实了事件的发生过程(1)。

除了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及所属岔路口派出所、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外,咸安区公安局所属永安派出所的值班警察(2)和主管此案的所领导(3)、南山派出所值班所长(4)也向调查人员承认了他们派出所出警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及被捕学员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事实。

直接指挥参与此案的咸安区公安局政保大队的一位值班女警和后来的一名官员矢口否认徐玉凤的存在,但没有明确否认抓人和抓人致死的事实(5)。

咸安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肖传家在听清楚了“追查国际”的名称后立即挂断电话(6)。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确认湖北省咸宁市一名法轮功学员徐玉凤被迫害致死及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关押的事实。

迫害徐玉凤致死的直接责任单位是,但不限于: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派出所
涉案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是,但不限于:
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暨局长、党委书记肖传家
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暨局长:宋瑞生
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政保大队
温泉公安分局所属岔路口派出所、一号桥派出所、三号桥派出所等;
咸安区公安局所属永安派出所、南山派出所等。

注一:(1)-(6)均有被调查人员的证词记录。
注二:为保护向“追查国际”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此公开报告未公布所有涉案人员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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