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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学院讲师周根正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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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2日】大法弟子周根正,现年36岁,是新疆工学院教师。因坚修大法,于2000年7月被校方开除,最近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庭审期间,周根正拒绝法庭为他指定的律师。他写出长篇抗议材料并义正词严地告诉法官,“律师是做有罪辩护,我是无罪的。”

周根正在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谦虚和善,从不强求个人利益,与同事和睦相处,对学生关心爱护,是领导、同事和同学们公认的教学水平高、道德高尚的好老师。

2001年2月21日,周根正在北京与前来探望他的妻子张建玲(未修炼)仅见面3小时就被公安抓走。张建玲据理力争,后被放出。回新疆后,3月下旬张建玲姐妹四人(并未修炼)一起被抓。她们被关拘留所期间,大法弟子亲眼目睹了张建玲被带手铐、脚镣,并遭受恶警恶语辱骂和拳打脚踢。张建玲在身体和精神遭受迫害的同时绝食抗议3天。江氏集团不但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对他们的家人以及亲属都不放过。目前张建玲已被放出,但由于对亲人的担忧与思念,以及长期的精神压力与伤害,身体极度虚弱,常感心脏不适,对生活失去信心。见到大法弟子便向他们哭诉自己的不幸遭遇,每逢节假日便将自己关在家里几天不出门,常常整夜不能入睡,早上站在窗前与树上的小鸟说话。以往善良、聪明、爱说爱笑的张建玲现在变得精神恍惚、表情呆滞、身体消瘦。呼吁世界上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今年4月初,周根正被北京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周根正等九名大法弟子高呼口号进入法庭。庭审期间,周根正拒绝法庭为他指定的律师。他写出长篇抗议材料并义正词严地告诉法官,“律师是做有罪辩护,我是无罪的。”震撼天地的正气令恶人颤栗,同修们为他骄傲。最后贪赃枉法的法庭对周根正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相关电话:
新疆自治区区党委610 办公室:011 -86-991-2391701。
新疆第五监狱电话:监狱长办公室:011-86-991-6636515;
劳改队:011-86-991-6631137;教育科:011-86-991-6634338。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3/25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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