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该民事诉讼案的华盛顿民权律师麦克梅恩说,这是美国境内首宗以外国政府部门为被告,替本国人维护自由及隐私权益的民事诉讼案。
过去两年间,曾有受镇压迫害的大陆法轮功学员,委托美国人权律师控告大陆公安部门主管及国家主席江泽民,但以美国本地法轮功学员为原告的法律诉讼,这是第一宗。
麦克梅恩说,依照国家豁免法案,一旦该诉讼正式列案,中国大陆政府将有60日的回应时间。他说:「我想他们会质疑我们告他们的资格。」并承认大陆政府可能会向法院申请撤销此案。但他说,如果这样,此案将进入上诉法院;然后就有机会把案子带进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决定是否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