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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法弟子:还我女儿享有国籍的权利

——在英国议会举行的法轮功之友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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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7日】我叫莫正芳,现在英国一所大学里就读硕士。我丈夫在英国一家中餐馆做工。我们有一个近两岁的女儿。与其他孩子们一样,她非常天真可爱,脸上常常带着微笑。然而与其他孩子们所不同的是她被剥夺了享有国籍的权利。

2000年7月24日,我和丈夫到伦敦中国大使馆为女儿登记,我们递交了所有的资料包括我的护照,大使馆工作人员说3天后我女儿会作为偕行儿童被登记在我的护照中,同时将发还我的护照。几天后当我的一个朋友帮我去领护照时,因为我不住在伦敦,却被拒绝了。她被要求转告我:大使馆邀请我去面谈。于是我和丈夫于8月24日前往大使馆,一位姓杜的先生告诉我必须写一份对于法轮功的认识。而且这份“认识”将被送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批准之前我的女儿将不予登记。我们还被告知如果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我女儿不会得到登记,也同样不会得到自己独立的护照。我要求暂缓登记,先还我护照以便我申请续签学生签证(当时我的签证将在九月底到期),但我被告知这也得征得中国公安部同意。

一年多过去了,女儿还是没有国籍,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放弃为她赢得享有“国籍”这一基本人权而努力。今年9月,我利用暑假时间,带着21个月大的女儿,进行了横跨英伦大地的SOS紧急救援汽车旅行。行程达三千英里。令我们母女欣慰的是善良英国地方政府和民众在我所到之处无不给我们支持、安慰和鼓励。我们还收到了上百封的回信及签名支持的请愿信。特别是,我们现在的国会议员先生更是大力支持,他在国会提出紧急动议,要求英国政府帮助明慧获得护照,并且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包括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目前,在他的努力下,已有57位国会议员签署了这项动议。

同时,女儿被无理剥夺享有国籍权利的事实也受到英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英国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也时常有素不相识的英国人民对我们说他们看到了有关报道,并祝我们好运。

但是,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正遭遇比我们更加艰苦和可怕的待遇。在这里,我呼吁你们能帮助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你们会注意到:不仅是我和我的丈夫,所有为小明慧的正当权益而奔走相助的人,小明慧都会学习到他们为他人着想、维护正义公理的美德,因为言传身教的影响是巨大的。将来,她也同样会成为这样的人,因为这一事件无疑将影响她的一生。所以,我从内心感谢给予我们帮助和支持的人们,您们高尚的言行在影响着将来的人,造就着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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