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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公开”:审判日期过后 再让家属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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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21日】我的儿子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他不吸烟、不喝酒,工作埋头苦干,受到同事的好评。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我儿子到北京卫护大法,被押回拘留15天,之后,被单位开除,同事们都舍不得他离开。2000年夏天,我儿子为了证实大法参加集体炼功,即被捕拘留15天。从看守所回家只几天,某日晚上被骗到派出所,第二天一早,被押往“洗脑班”20多天。派出所居委会经常来电话、来我家骚扰,影响我全家的生活,儿子难以找到工作。

2001年年初,某日晚上我儿子在同修家中,突然许多警察破门而入,把我儿子和同修抓到派出所,恶警毒打我儿子,然后把他押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区检察院宣布“批准逮捕”。更令人气愤的是:一、我儿子被关押至今已一年,一直不准家人去探望;二、对我儿子开庭审判,区法院在印好通知书之后六天才寄出(有信封上的邮戳为证),我收到信时,拆开一看,通知书上写着:“特通知你准时出庭”,实际上已过期了,这明明是不让我出庭,不让我见我儿子。报纸上经常宣传“警务公开”,看守所摆着任人取阅的小册子也印着“警务公开”,说的多么好听,事实是,一年了,我见不到儿子,公检法关起门来“审判”,这是什么“公开”?我说这是见不得人的迫害,是无人性、是丧尽天良。

过了几天,有个律师来电话叫我们去,他指责我们不出庭,这个律师自称是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我们再三要求,他给我们复印了一份“开庭笔录”,字迹乱七八糟,没有写上什么“辩护”,这个律师向我们要了一百元咨询费。看守所有个负责管我儿子的警察,我们向他要开庭结果,警察说:“不知道”

我强烈要求公检法,还我儿子!还我儿子!立即释放全国所有被关的大法弟子!

大陆大法弟子家属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8/2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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