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5号决议
支持法轮功成员的决议
鉴于,法轮功是一项以汲取能量来维持健康的精神修习,同时也是一种和平的生活方式;
鉴于,美国政府对有关中国[江泽民]政府进一步加重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严厉镇压的报导公开表示“深感不安”;
鉴于,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是严重践踏人权和公民自由的典型例子,必须受到谴责;
鉴此,新泽西州华伦郡诺尔顿镇委员会决定,本镇委员会旨在全力支持那些以法轮功学员和平典范为榜样的人们,同时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成员残酷,野蛮和镇压性的做法。
日期:2001年11月12日
提议:马舍兹(Mathez)
附议:夏默斯(Summers)
委员会投票:马舍兹(Mathez)--赞成,法伯(Farber)--赞成,夏默斯(Summers)--赞成,斯罗科(Siroky)--赞成,范洪(VanHorn)--赞成。
丽莎K帕顿(Lisa K. Patton),市政秘书(签名)
弗兰克C范洪(Frank C. VanHorn),市长(签名)
证明:我在此证明以上为2001年11月12日诺尔顿镇委员会正式通过之决议的准确抄件。
丽莎K帕顿(Lisa K. Patton),市政秘书(签名)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6/19921.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6/1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