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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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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14日】宋新兴,男,52岁,家住78委6组,双鸭山市矿务局林业处职工。2001年1月4日下午向领导请假去山东看儿子,去北京看兄长。1月5日被单位保卫科强行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47天,共交伙食费615元,期间工资停发,后因家庭困难补发了一个月的工资。2001年2月24日双鸭山矿业集团林业处保卫科长苏刚勒索1000元,所谓的保释金,口头说一年后退回。

张丽艳,女,45岁,双鸭山市师范附小教师。于2000年12月23日进京正法,24日在山海关被单位校长贺桂兰指派的三名人员带回。并被勒索2700元(所谓的接她回来的费用)。27日单位将她送进双山派出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4个多月。

王晶,女,33岁,家住山东省聊城市古楼区。2001年3月24日进京正法,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4月4日被聊城古楼南刑警队及古楼派出所接回,在看守所非法关押44天,被聊城公安局王局长和古楼南区刑警队队长白某勒索了3800元。释放后610办公室又要将其送进去,因她带着3岁的孩子,这才罢手。

王俊红,女,28岁,双鸭山市选煤厂职工。2000年7月因去功友家串门,被非法关押了7天。2001年4月21日因写大法标语被抓,绝食抗议期间被所长王忠国和狱医徐恩江强行灌食、殴打,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后家人交了3000多元将她释放。勒索者单位:双鸭山市公安局,主要责任人:李雪、王殿春。

姜淑玲,女,52岁,市师范附小教师。2000年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一科邹双和尖山分局王殿春找到单位书记李秀平,要求她去公安局核实一些情况,书记李秀平将她送进公安局,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54天。家属找一科科长姜道红要人,被勒索了1000元。2001年4月9日王殿春和另外几人去她家砸门,没给开门,半个小时候后撬开防盗门非法搜查,被她儿子制止,片警刘晃经常无故上门骚扰。单位书记李秀平让值班的教师往家里打电话干扰。

孙敏,女,34岁,市尖山区居民。2000年6月为证实大法进京上访,途中被家人带回。610办公室负责人于永江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扰乱治安为由,将她非法拘留半个月。

孙凌云,女,52岁,家住尖山区八马路,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机关干部,现已退休。2001年在桦南开沙场,被恶人举报,7月6日3时40分当地派出所所长吴延军、徐飞等4恶警越墙闯入民宅。67岁的房东老太太吓得直哆嗦,过后大病一场,花医药费5000多元,他们强行搜走孙凌云的大法书及录音带,手机电池一块,还勒索3000元的保释金。

邓春英,女,27岁,从事美容职业。2000年元旦我去市610证实大法,610办公室洪晨要强行拘留我,被迫写了“不去北京”才将我释放。后进京正法,洪晨领着女儿去北京将我带回关押18天。2001年12月12日讲真相时,被永红派出所指导员王某绑架。他还挥起拳头猛击我的脸颊,并非法拘留我。在看守所期间绝食抗议的第5天,我呼吸困难,心疼的难受,手脚冰凉,同监的犯人报告管教,恶警王彤雁捏住我的鼻子往嘴里倒,我感觉呼吸越来越弱,下午4点多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这时我已失去听力,说不出话来。

张丽,女,30岁。因2000年12月26日进京上访,单位以没请假为由,一直不让上班。2001年中旬被电信公司非法除名。2001年5月4日在宝清被非法拘留,关押4个月被释放。主要责任人:宝清县公安局政保科:韩科长、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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