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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家行政法院成员支持法轮功学员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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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法国国家行政法院一重要成员最近通过朋友了解到江泽民集团在镇压法轮功当中犯下的暴行后,致信法国法轮大法协会主席,支持法轮功学员的修炼自由。信件全文如下:

国家行政法院
巴黎,2002年1月22日


主席先生,

玛尔赛勒·胡告知我中国当局针对法轮功的镇压的情况。

我未能参加你们最近在中国大使馆、及巴黎领事部前以及在全世界举行的抗议活动,但是,我发出最强烈的心愿,以使中国当局停止图谋对你们修炼自由的阻挠、停止为此而做出的有悖于人权及它们所签署的国际公约的举动。

主席先生,请接受我最良好的祝愿。


(签名)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6/18435.html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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