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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综合:社会各界关注基本法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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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28日】
  • 自由亚洲电台:在香港之外对修订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关注

  • 美联社:新立法将引火上身(图)

  • 自由亚洲电台:美国报纸,英国律师质疑香港政府23条立法

  • 明报:纽约时报批评港23条立法

  • 自由亚洲电台:在香港之外对修订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关注

    自由亚洲电台2002年12月27日报导,香港特区政府要修订基本法二十三条,引起了香港人对一国一制的恐惧。

    报导说,上星期在欧洲、美洲及澳洲多个大城市都有反对二十三条的集会,参与这些集会的绝大部分是华人,不过来自香港的人只占少数,主要来自大陆的民运人士及来自台湾的人。

    报导说,由大陆海外民运人士组成的中国宪政协进会是其中一个提出反对二十三条的团体,主席王丹强调,香港回归后既是大陆的民主窗口,又是一国两制的示范,所以如果二十三条立法,不但香港的自由被压缩,一国两制的示范也荡然无存。

    报导说,中国宪政协进会发表的声明指出,作为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他们一直关注香港回归后香港人是否还能享受自由民主的权利,而他们认为一旦今次二十三条立法,香港人的自由民主权利将会受到威胁,严重违背全世界包括中国人民对香港保持自由制度的期待和愿望。

    以全侨民主和平联盟为骨干的台湾移居海外人士也反对今次修法,全盟的声明指出,香港政府在北京授意下,以颠覆、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名义,将大陆以国家安全为名,箝制自由为实的恶法引进香港,不但剥夺香港人民人权和自由,也给一切与香港有新闻、出版、文化、经商仍至亲属朋友关系的大陆、台湾人士及海外侨胞,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

    报导说,除了来自两岸推动民主的人士外,世界各地修炼法轮功的人士,也是其中一支主要的反对声音,原因很简单,因为目前在香港还属合法的法轮功,但在修法之后,已经被北京定性为X教的法轮功,很可能会在香港被禁止。

    在台湾,台湾人权促进会与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早前也为了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特别在立法院举行一场公听会,出席的台湾促进和平基金会执行长简先生指出,香港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已经引发民众对一国两制的质疑,而台湾一定要发声,令一国两制的骗局见光死。


    美联社:新立法将引火上身(图)

    美联社2002年12月26日报导,香港回归中国5年后依然是资本主义,其自由基本未动,但是评论家说计划中的反颠覆法将对这些自由构成最严重的威胁。

    该立法应当是保卫国家安全,但支持民主的政治家、人权活动家和其他一些人士说香港的公民权和其作为金融中心的信誉正岌岌可危。

    “在中国,类似的颠覆法经常被用来定罪和监禁记者、工人活动家、网络企业家和学术人士。”人权观察亚洲执行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在写给香港特首董建华的公开信中指出。

    这个问题已经爆发为自1997年英国统治香港最后的几个月以来最大的政治斗争,当时许多人预言香港的言论和政治自由将被镇压。这样的镇压尚未成为现实,虽然港府声称要就此法案作公开咨询,但北京驻港高级代表高思人(Gao Siren)说抗议不会有任何影响。这对一些人来说是不祥的。

    反对者指责北京向香港施加压力。

    “这是对‘一国两制’的严重破坏。”持反对立场的立法委员萨德何(Cyd Ho)说。他所指的是当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时所作出的政府安排,保障特区的自由和自治。

    虽然香港政府坚持宪法对言论、媒体和宗教自由的保护是不可侵犯的,但此地许多人认为在北京的压力下新法律会被用来压制异议人士,会使小小的特区管制更严。

    “或许政府会用这个法律来杀一儆百。”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Law Yuk-kai)说。

    新法律将会赋予警察更大的权力来调查反对国家的犯罪行为,一些这样的犯罪行为会被判终身监禁。问题是,公众还没看到该法律的草案,美国领事祁俊文(James Keith)上星期说,在此法律公布之前,“人们很难证实或打消最坏设想。”

    一些人预计政府会打击法轮功。尽管中国大陆[江氏集团]将此作为X教取缔,但在香港依然可以自由炼功。

    香港官员说这不会发生。董建华和保安局长叶刘淑仪都坚称,一旦新法律付诸实施,人们会清楚,自由是不会受到威胁的。

    但是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对此怀疑,许多香港人士对这种“相信我”的做法也表示怀疑。

    “口头承诺什么都不算。”法轮功发言人许张绮娴说,“它没有法律约束力。”

    记者们担心,任何发表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会被按偷窃国家机密起诉。一些总裁们担心与一些主张台独的台湾公司做生意会遇到麻烦,北京视台独为搞分裂。

    另外一些商业人士担心金融信息的自由流通,这是香港作为市场中心的关键所在。

    一些分析家说香港的6百万民众正在危险地被分化。

    两派人士的示威活动吸引了大批民众,这样的规模只有在纪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流血事件的周年活动时才能看到。

    根据香港移交协定,按照宪法香港要制定反颠覆法来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偷窃国家机密,外国政治团体的活动和类似团体与其驻港组织的联系。

    香港政府已经公布了一份文件就新法律举行公开咨询,并计划在2003年7月份以前通过。


    自由亚洲电台:美国报纸,英国律师质疑香港政府23条立法

    自由亚洲电台2002年12月27日纽约消息,《纽约时报》星期五发表社论,批评香港政府准备将基本法第23条立法。该报社论认为,23条立法会腐蚀香港的自由,对香港和中国都会有害,更会降低北京与台北和解的可信度。社论警告说,基本法第23条一旦立法,香港作为世界重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将受到影响,中国大陆也将蒙受很大损失。社论指出,23条一旦立法,香港政府就会有借口镇压它认为不可接受的政治活动,阻碍不同政治观点的表达以及信息传播。

    另据法新社星期五报道,一批有声望的英国律师也加入要求香港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出示所谓“白纸”草案的呼声。英国的律师呼吁香港政府在23条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民意。


    明报:纽约时报批评港23条立法

    明报2002年12月27日报导,纽约时报今天批评香港和北京第23条立法计划,并说立法对香港和中国有害。

    该报的社论警告中国,如果它硬要强行通过法案,中国必然蒙受很大的损失,香港作为世界重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将式微,这对大陆的经济不利,而侵犯香港的自主权,也将贬低北京寻求与台湾和解时的诚信度。

    社论说,法案会大幅限制港民自由的原因是,该法让政府有借口去镇压凡是它认为不可接受的政治活动、异议表达、和资讯传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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