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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团集会反基本法第23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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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17日】世界日报洛杉矶华埠12月14日报导,引起争议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三个月咨询期即将届满,南加州多个团体14日在洛杉矶华埠中山广场集会,抗议该条文剥夺香港人权,违反「50年不变」承诺;与会人士呼吁台湾当局「勿被一国两制蒙骗」。

参加集会的组织包括:全球反对23条立法筹委会、香港论坛、视觉艺术协会、民主联合阵线、中国人权、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中国社会民主党美西分部、中国大陆政治避难美西协会、「中国事务」杂志、全侨民主和平联盟洛杉矶支盟、法轮功学员等。

由于「香港基本法」第23条原文过于简单,解释具弹性,加上蓝图性的谘询文件中一些规定相当敏感,使部分港人对人权问题感到忧心。虽然条文尚未正式定案,但一些团体及个人已对该条文及咨询文件反弹。

洛杉矶香港论坛发言人关树越指出,按照23条咨询文件的说法,香港对有关的立法将比照中国大陆法律,届时凡在大陆以违反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香港分支机构也可被取缔而不须港府的独立调查。该条文并混淆政府与国家的观念,反对政府就是反对国家,且授予警方过大权力,不须持有法庭命令及证据,就可以进入民宅搜索、拘捕。

关树越表示,根据咨询条文,只要港府认为是煽动性的言论都可以定罪,无论是口头、书面还是电子形式。香港永久居民无论身在何方,无论国籍都受该法律限制,如违反23条,可被引渡回港受审。如被定罪,轻者入狱七年,重者终身监禁。比方说某位持外国护照的香港人在外国触犯了23条,在回到香港后,一下飞机就有可能被拘捕。

香港政府于9月24日提出蓝图性的23条立法咨询文件,至本月24日到期。其间已引起各界对咨询文件内容的广泛讨论。关树越说,大家能做的是希望藉民间力量改变23条内容,删除剥夺人权的部分,或根本放弃立法,因为香港回归五年以来,已证明并无此需要。

与会人士轫锋说:「1997年以前北京当局说过香港回归后50年不变,马照跑、舞照跳,但现在不过五年就迫不及待想改变香港的自由制度;北京现又对台喊话说只要承认一个中国,什么都可谈,但以中共本质来说,又是同样的骗人伎俩,从制定23条就可见其真面目。」一位与会者呼吁台湾当局要「坚持中华民国,不要上中共一国两制的当」。

法轮功代表指出,「香港基本法」23条通过后香港的法轮功成员将被政府「名正言顺」迫害,所有抗议政府的活动都可被港府任意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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