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002年10月1日报导,超过一百名法轮功学员趁着今天是中共「十·一国庆」,在会议展览中心附近集体炼功,抗议当局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法轮功学员下午三时冒雨在会议中心对开海旁炼功,反对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认为这是「压制人权」。
他们并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以及释放被捕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表示,他们担心香港法轮功的活动随着第二十三条立法而被打压;他们会接触不同团体和政府官员,以表达意见和忧虑。香港当局上星期公布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谘询文件,准备把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及窃取国家机密等活动,列为刑事罪行,最高刑罚是判处终身监禁。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4/27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