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只要愿意在法轮功这件事情上“较真”的常人越多,对讲真相就越有利。哪怕有些常人可能是受了邪恶宣传的毒害,抱着与法轮功“争斗”的态度去认真阅读法轮功的书籍和宣传品,只要他们良知尚在,“也有明白的那一面”,就有机会摆放好他们的位置。
这也要求我们抓住每一次邪恶集团旨在破坏大法而引发的海外媒体对法轮功的关注(甚至“炒作”),利用好这“焦点时刻”加大力度地讲清真相。比如在起诉某些受中共控制的海外中文媒体的过程中,被控方律师及其同僚出于打官司的需要去认真阅读法轮功的原著和真相材料(而这在平时对他们来说是很难的)。对于中立的司法人员,他们出于工作需要也会认真地了解法轮功(而在平时他们很可能不去注重发到手中的真相传单)。这就告诉我们,有时过程要比结果更重要,因为诉讼会引起人的关注,有效地讲真相这个作用已经起到了,何况届时各种媒体也要报道此事。
这也使邪恶集团陷入了一个难以自拔的矛盾:为了得到国际社会对镇压法轮功的认同,邪恶集团总要不择手段地将法轮功描述的很可怕,甚至描述的唯恐大家不怕;而如果太多地诽谤法轮功,又必然会引起西方社会对法轮功的重视和关注。尽管有些关注在开始可能是由于不了解真相而采取的敌意和警惕,但“是金子总会发光”,好在西方国家大多是公正、民主、法治的社会,在全面了解双方提供的情况后,“明白的那一面”总是使大多数人站到了法轮功这一边,至少不再配合邪恶集团在海外的代言人了。而这一点恰恰是自以为精明的邪恶当权者参悟不到的,所以事情的最后,总是邪恶集团被弄得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邪恶集团自相矛盾的地方不仅体现在这方面。只要社会上认真、公正地去“关注”,就会发现邪恶的宣传已经到了捉襟见肘,顾此失彼的地步了。
举个例子:
邪恶集团为了怕引起全世界的重视,谎称中国大陆法轮功“练习者”只有200万,又为了说明迫害法轮功多么“得人心”,在镇压开始的不久就宣称这些人中98%已经被所谓的“转化”,“斗争”已取得“决定性胜利”。这就意味着从那时起,中国大陆的 “练习者”只剩下200万人×(1—98%)=4万人,也就是说,其后3年多不断在大陆媒体上出现的“自杀”、“自焚”、“杀人害命”等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例,全部都出在这区区的“4万”的“极少数” “练习者”当中。
可奇怪的是,仅在台湾就有10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再加上全世界几十个国家的法轮功修炼者数字就更多。为什么这么多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出现过一个恶性案例?况且这些人都生活在媒体透明度高,可进行公开公正调查的西方社会,怎么不见那里的媒体报导当地法轮功修炼者类似情况的恶性案例?而所有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恶性事件全部都出现在媒体封闭、无法由第三方进行公开公正调查的中国大陆(那区区4万“练习者”)当中?
这三年多,大陆媒体铺天盖地的“揭批”、“社论”、“焦点”以及重创财政预算“610类”开支,还有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上和各单位不时都有要搞的人人过关式的表态,以及劳民伤财的污蔑法轮功全国巡回展览等等,都仅仅是针对这13亿人中的“4万”极少数?
编造这连自己都不信的谎言来骗人,可见邪恶集团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这也是戳穿邪恶谎言的无数利剑当中的一把。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5/28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