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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在台湾法轮功不是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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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月24日】据中央社记者西元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台北报道,陈水扁总统今天接见教廷社会传播委员会主席傅利时指出,在中华民国历史上没有宗教战争,人民拥有宗教自由,所以在台湾法轮功不是异端,也不是犯罪行为。

报道说,陈总统下午在总统府接见意大利教廷社会传播委员会主席傅利(John F. Foley)总主教,并代表中华民国政府与人民欢迎他的远道来访。这是傅利二次访华,距离他西元一九九二年第一次的来访已相距近十年。

报道说,傅利推崇陈总统在推动民主、和平、反贪污的成就,这也是中华民国优于大陆的地方,因为中华民国是个拥有民主与尊严的地方。

陈总统强调,教廷希望见到中国大陆的宗教自由,但我们却盼看到大陆的民主改革,因为只有真正的实行民主,才能保有真正的宗教自由。在中华民国历史上,没有宗教战争,人民拥有百分之百的宗教自由,所以在台湾,法轮功不是异端,也不是犯罪行为。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30/18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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