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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的亲身经历看万家劳教所"集体自杀"的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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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7月9日】惊闻黑龙江万家劳教所的15名法轮功女学员死亡,江泽民集团声称她们死于自杀。我非常痛心,更觉有必要把我于2000年被非法关押于深圳市福田看守所的亲身经历写出,让大家客观判断江泽民政府所言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进入看守所时我们必须经过三道关。第一道:脱衣鞋,交出随身物件中的手表、牙膏、皮带、钱包、手机、传呼机、梳子、笔、书、纸张等等,连几位女学员想带入卫生巾都不让带。学员们是光脚进去的,男学员只穿内衣内裤,女的也只是单衣裤。

就这样,还要继续经过第二道检查,管教人员叫旁边站着的人(也不知是不是工作人员,没佩戴工作牌)给我们检查,把我们带进一间房中,关起门脱衣裤,查裤头,衣领都要摸一摸,胸罩也检查。

第三道关是进入监室时,管教又叫牢头检查,同样脱衣裤检查。牢头怀疑有位学员嘴里含有东西,被要求张开嘴检查。关押时不能让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要和犯人在一起。

除墙上有闭路摄像监视外,还要犯人监视大法弟子。监室条件很差,睡觉时差不多三十个人侧身挤成一排,彼此头脚相对,翻身都困难。每晚7时开电视至十时半,向大家灌输中央电视台炮制的节目。电视安置在墙上高处,统一开关。而电灯则一直不熄,至早上7时才关。晚间睡觉时,从十一时开始床头床尾各站一人值班,每小时换一次人。值班的人说是为了防止自杀。而且从夜间十二时开始,管教人员每小时查牢一次,每次都从墙上一窗口探头入监室内查看,并要求我们在其记录本上签名,证明有管教来查过房。天气转凉,法轮功学员家属送来的衣服上的拉链、扣子等硬物都被剪掉,我们只好把衣服搭拉着套在身上,因为扣子被剪掉,裤子没法穿。

我们稍有不从,就会被罚站或戴手铐。2000年11月江泽民到深圳,12号仓的女学员因坐在床板上炼功,被几个管教人员按在地上并指使犯人当着几个男管教的面,强行把她们的衣服扒下、穿上囚衣,连60多岁的老太婆也不放过。有的年轻的女学员不配合,被抓住头发往墙上撞。有一位被扒光衣服,并在操场中间罚站了15分钟。从操场周围的牢房里都看得到。这毫无人性的管教行为,恐怕只有在中国的监牢里才会层出不穷。

我们的每一个细微举动都在如此严密的监管下,试想,这样的环境下能有自杀发生吗?更何况是"集体自杀"!更重要的是,法轮功规定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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