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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一位先天残疾的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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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8日】魏海清(化名):女,52岁,先天视网膜色素变性,视觉特差;因坚修大法,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治安拘留四天,刑事拘留三次,劳教一次。以下是她的自述。

第一次,99年9月18日我与同修一起进京,心想如此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看一看北京的情况。我返回一星期后,淮南公安分局政保股未出示任何证明,对我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录像机、录音机,将我带到分局审讯,只能他们说话,不许我辩白,我问为什么抄家抓人,他们说是上面指示。下午8:00~12:00送拘留所(法律有条文,对残疾人有另行规定)半个月之后释放。他们还威吓我家人说如我不悔过就送小东门(第一看守所)。聂的家人找人送三千元,希望将我们两人同时释放。一个晚上警察(马宝和、王淮进、徐红等)用这三千元吃喝玩全部挥霍完毕,第二天说只能放同修一人,并将他们罗列的所谓罪名全部加在我头上,我的家人承受不了又送二千元给他们。就这样拘留十六天才将我们两人一起放回,还要家属签担保书。

回家后,我前思后想就是想不明白。公安无故这样对待一个说真话的残疾人,还三天两头抄家,没有一天好日子过。我问为什么,他们就说就因为你炼法轮功。我想总有说理的地方,就于2000年2月26日再次与同修进京上访,在火车站遇上十几位功友同路。可是没进天安门我们就被带到前门派出所,当时约有一千多同修。登记后带到驻京办事处住了七天,每天30元,去接我们回来的人,在京的一切费用(吃喝、玩乐、手机费)都由我们大法弟子支付,每人出870元,一共六人。回去后我们被送看守所刑拘两个月,二十七人一个房间,根本没有活动余地。一班公安轮番审问没有结果,送交二千元取保候审,5月4日回家。

两个月后(7月6日)我在家又无故被带到拘留所(以谈话为名),15天出拘留所大门又被强行拽上警车送矿公安科审讯。以办学习班为名带到矿招待所。每天把我们带进另一房间,强迫我们听四、五个人轮番骂大法,想以此改变我们。有一个流氓打我嘴巴,用脚踢我,目的没达到,又关我17天,只好放我们回家。同时我的爱人与三女儿也因进京上访被关押一个月。

九月份我在家带孙子,警察突然来到我家说劳教批下来了,要送我去劳教。我问劳教单在哪,他们支支吾吾地没话,强行把我拽上警车送到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值班人员要我签字,我说看不见,送我去的股长王淮进主动替我签名,要我按手印,我说看不见,王淮进就抓住我的手按手印。女教所人员看到后问我是不是看不见,我说是,王淮进赶紧说我是装的。女教所人员将我单独带到另一地方了解详情后,告诉王淮进:“失去劳动能力的我们不能收”。王要女教所出证明回去好交代,女教所拿出法律条文说,我不需出任何证明。王等人没办法只好又将我带回公安分局叫家人接回。

每次送拘留所不收,我都被关押在110办公室。关押期间,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解手都是男人拉我去,要不就强忍住,可想而知精神压力有多大。反反复复就是因为我说了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

十月份我因被怀疑披露同修谢桂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实,又被强行带到潘集公安分局,六人轮流审问两天一夜,其中有一天不准吃饭,又在拘留所被关五天转至第二看守所,陶所长值班,因刑拘单开错了,所长要求更正才收人。徐红、王淮进去核实情况,其间我将自己的经过告诉陶所长。他们回来后,陶所长告知他们按照法律不能收我,徐红反驳说:“残疾人犯了法也不收?”所长说,杀人放火我们收,可魏海清犯了什么罪?徐红得知不收气得暴跳如雷,要将我压死,他贼心不死又将我送回拘留所三天,由区政法委书记曹传美拉关系找医生,想证明我没有眼疾、残疾是假的。医生查出我是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但迫于压力却说我是装看不见的。当时我义正词严告诉医生,你们作为医生应该讲医德。结果医生如实写了我的情况。我被押回拘留所几天又被送到看守所,当时汪所长值班考虑实际情况又没收我。他们把我带回119办公室,还威胁我家人一番,才准家人接我回家,在这其间家人一律不知我的去向。

当时我的三女儿怀有身孕两个月,公安威吓她说交代资料来源,保证不炼,否则要强行堕胎,他们目的没达到,便将我三女儿送看守所,看守所考虑有身孕没收。

元月18日晚,我已上床睡觉,潘集派出所来人说,快过年了,领导要找你谈话,这样把我骗到派出所,二话没说开了一张拘留证,把我送拘留所无故关押。我质问他们,他们说只要你炼就关。于是我绝食,所长要我吃饭,我就要求释放,他们没办法,叫我家人把我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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