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叫侯鸿雁(化名),女,石家庄人。以下是我这一年多来的遭遇。
1999年10月23日,我带着上访信依法进京上访,见国务院信访局被一大群便衣警察团团围住,根本无法接近,只好要求他们转递我的上访信,他们好几个人说:“谁敢给你递?谁敢吧?!”这些“人民卫士”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不说,更不可思议的是,离信访局大院门二十多米处,我就被抓上警车,送到驻京办事处。那里已关着当天抓的几十名大法弟子,一起被遣送回石家庄,荒唐地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非法拘留我们15天。因市内各拘留所已关满了大法弟子,只好分送到几个外县的拘留所。这时单位又对我施行了停发工资的非法经济制裁,并指派在我单位工作的二女儿不准去上班,每天必须守在家中监视我,还以开除我女儿的公职来威胁我。拘留期间,裕东派出所威胁我:若继续坚持炼功,直接送劳教所或判刑。
99年12月上旬,两位功友到家里看望我,我们一起讨论如何按“真善忍”做个更好的人的问题,没想到裕东派出所片警孙祥安带几个警察冲进我家,他们毫不顾及当时我三女儿正在我家坐月子,使我女儿及孩子受到惊吓,不由分说把我们一起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4天(派出所置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审讯我们“是否商量去北京了”,──难道去北京也算犯法?警察还声称:“三个人就算聚集,就是非法的。”后来街道办事处李主任带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资料,还指示单位对我进行无理罚款。
12月下旬,居民委员会何、陈两个主任,把我们十几个大法弟子从家中骗出来,强行锁在宝石医院二楼以上办学习班。因不写保证书,强行罚款1500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5天才放人。
2000年2月4日,因在除夕时想公开炼功,被警车、警察驱赶没炼成。回家后,正熟睡中被敲门声惊醒,原来是裕东街道办事处李主任领人来抓我,理由竟是我“曾经打算出去炼功”,莫名其妙地定个什么“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在派出所强行置留2天。这次石家庄仅裕东派出所就非法抓了十几个大法弟子,他们都是当晚在人行道上走路时就被强行抓捕的,并非法送入石家庄市北焦拘留所。
为了抗议这种非法拘留,我们在拘留所全体绝食约5天。拘留期间,我被长安区公安分局的“公检法联合侦破小组”提审。连续三天他们采取多人轮番轰炸、软硬兼施的方法使我这个老太太精疲力尽,企图攻破他们所谓的“零点事件”,实在可笑。第三天晚上把我押回裕东派出所“夜审”,刑讯逼供。夜间,一大群警察、联防队员到我家非法抄家。说要挖地三尺,翻查了所有物品,搜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抄完后,让我穿单衣光脚铐在外边冻着,浇凉水。冻过后继续受刑,以警察李润来为主,几个人打,打嘴巴子、打头,我站立不住,喘不过气,几次被打昏,刑讯一夜只是问“谁通知去炼功的,又通知别人了吗”之类的。第二天继续审讯,由长安区公检法联合侦破小组的裕东派出所的人及井陉县公安局两个人轮番审讯、威胁,主要是追查在《呼吁中国政府和李洪志先生对话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呼吁书上签名的事,问谁拿来的?又让谁签名了?最后交给谁了?看,他们被迫害法轮功的错误决策逼得多么阴险邪恶呀。此次因除夕炼功被非法拘留的石家庄市大法弟子有一百多人,拘留15天后,因已接近“两会”敏感时间,他们按省“610”办公室的非法指令不准放人,大法弟子们分别绝食,并一再严正指出这是执法犯法的行为,警察在18天后放人。放出后我被单位继续非法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理由是不写保证,领导不放心,几天后绝食才放人。又来一次非法的经济制裁。
2000年4 月中旬,我正在家抱小外孙,裕东派出所所长郭文龙领人来我家又骗又逼,让我去街道办事处,在那里一起被非法关押了十来个大法弟子。逼迫写近期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又关好几日,我们无奈只得绝食抗议,最后才放了。
在这一年多,石家庄裕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及单位方面当我在家时,不断骚扰、威胁我,在“敏感”日期更是要集体非法关押。5月8日,我知道马上又要抓我、关押我,只好提前走出家门。看到地方官在中央个别领导的逼迫下,一次次地干着违法犯罪的大坏事,5月13日我直接到了天安门,我必须为全国老百姓、为法轮大法说句真话。因信访局已成抓人局,于是我就在天安门广场上打出了横幅“法轮大法好”──就为了说出这句真话,我又被抓了。我没说出我的姓名、住址,因为是在北京这儿发出的迫害大法的邪恶指令,我就应该在这里证实大法讲清真相,不能给地方带来麻烦。在北京宣武区看守所,对炼功的大法弟子一律上手铐、脚镣子,还挨罚、用鞋抽打。我和那里的大法弟子一起绝食,一周后转到北京公安局看守所,继续绝食绝水,第十八天由驻京办认领回石家庄。在裕东派出所被非法审讯三日后定我“监视居住”,就在派出所的置留室内,由四个联防队员,按“四班三运转”的方式24小时监视我,不许我和任何人见面、交谈,去厕所、洗脸都紧紧尾随。迫害法轮功的错误决策不光给大法弟子、也给多少中国人带来了无以言尽的深深苦痛啊!
在这个小置留室,让我和四个小伙子同住一室,为了不配合这种非法关押,我又一次绝食绝水,最后状态已很严重,孩子们见了吓坏了,直哭,怕我有生命危险,警察才给我解除了“监视居住”,又办成“取保候审”,让我回家。却不放过我,时而无理传我去派出所“审问”,让我家人时时担惊受怕。
2000年6月30日我正在家抱小外孙,派出所来我家说让我去一下问几句话,把我骗去后,和另两个大法弟子一起于7月1日在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强行押送到石家庄市劳教所第四大队,非法劳教三年,理由是我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参加了大法弟子的一次集体学法。劳教后,我多次提出申诉,被劳教所的警察粗暴拒绝。我和那里的大法弟子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警察指使劳教犯人(打架、诈骗、拐卖人口的、吸毒的、卖淫的)严厉看管大法弟子们,不准学法、不准炼功、不准有笔、不能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包括不准见亲人。在劳教所的队长们的指使、纵容下,大法弟子每天都处在监控劳教犯的打骂、凌辱之下,并且劳教犯人可以随意搜查我们的行李物品,甚至随意搜身。管教的警察说:“不是剥夺你们人权,而是你们根本就没有人权。”监狱明明是改造犯罪人员的地方,而犯人和管教在这个错误决策下,不辨善恶良莠,肆意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合法公民,真不知中国的人权在哪里?人类的希望在哪里?
在迫害法轮功的错误决策下,我们这些信奉“真善忍”的好人被粗暴剥夺了《宪法》赋予的人身自由权、上访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集会权……在家中就会被政府工作人员无故骗去劳教,又有什么地方能讲理?特此致信,希望国际人权组织能关注正在中国遭受严重迫害的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尽快制止种种滥抓滥捕滥判的罪恶蔓延,敦促中国政府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
石家庄大法弟子 侯鸿雁(化名
编者注: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分子及相关单位:
1、主要犯罪分子:石家庄市长安分局 局长高建军办公室:0311─6046234、6049296 副局长冯志华:6676224 长安分局电话:0311─6052829、6682024、5084447、6678583 工会地址:谈南路15号 工会电话:6064330 政工科:6677321 法制科:6677322 刑侦科:6050221
2、裕东派出所 地址:谈固西大街19号 电话:0311─5661524、5661356 事件指使者及凶手:所长张忠志、副所长韩增禄、副所长张建宏、指导员杜亚明、副所长郭义龙、民警郝治文、民警孙祥安、民警李润来、任警官等;
3、裕东办事处 地址:谈固西街19号 电话:0311─5054378、5053114、5663484 主要犯罪分子: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