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次护法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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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2日】 我45岁,家住湖南省澧县澧阳镇。我是1997年4月12日得法的,修炼大法三年多来,身心受益巨大,这一切都是师父给的,这样好的功法却被江泽民集团诽谤迫害,我们为师父说一名真话,向人们讲清真相就遭到毒打拘留。

1999年11月19日我进京上访,被抓到信访办接待室关押一天,不给饭吃,到晚上送到西站看守所。因我在信访办公接待室,带头背师父的《洪吟》,他们监控看到了,把我送到西站看守所。进门全身上下搜身,衣服脱光,看管人员用手打,一巴掌就把我送到狱房。“不许穿衣!”牢头上来就给我两个耳光。牢头给我讲了许多规矩,当时答不出来又打,又不准穿衣。晚上不准睡觉,就是站着。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位大法弟子是河南的,她又坚定,心又好,她帮了我好多。

当天晚上,她主动站在我前面,还叫我坚持炼功。我因太累,倒在地上。这位好心的河南功友把我扶起来。第二天牢头叫我洗冷水澡,寒冷的冬天里,牢头用桶泼三桶冷水在我头上,每当我过关的时候,我想起韩信,我要做到忍,我是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我要忍受痛苦。两位犯人把我的头压在地上,屁股朝天,手扒墙,叫我数一百句:谢谢号长。她们还用鞋底板打头部。我正在打坐时,她们用脚踢我腰部。管教人员给我们照相时用脚踢,特别是那位河南的同修,她没有准备,看管人员打她两耳光,罚她一夜没睡觉。

2000年6月一天,我和大法弟子小彭、小陈进京上访,在宜昌火车站被澧县派出所非法抓捕,当时他们就打小彭几个耳光,还卡我的脖子,火车上的人都喊"不要打人"。

回到派出所门前,警察逼我们把钱交出来,到拘留所后,他们叫我和两个学员跪在太阳下晒了二个多小时,还不停地拳打脚踢,嘴里还不停的骂一些脏话,要我们自己跳水淹死等。在里面连续六天遭到毒打,还带着手铐游街。派出所的钟广林,居委会的治安主任,逼我写保证,我不写,我又没犯法,还说不给我分房住,孩子大学出来不分配工作,还要开除我兄弟工作,逼我兄弟交保证金5000元等。面对这种邪恶的考验,我毫不动心。

师父说:“然而一个伟大的修炼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验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位置》)。对物质利益,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这些是修炼人本来要放下的,我们在40多度的警备室里被非法关押了53天,受尽非人的待遇,也未曾动过心。

在以后的修炼中,我要记住师父说的:“走好每一步,不给自己已证到的一切抹黑。让你们修好的那部分放射着更加纯正的光焰。”

(大陆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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