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沙河市公安人员贾起芳迫害大法学员罪行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2月21日】 河北省沙河市公安人员贾起芳是主管法轮功问题的政保科长,为达到其升官发财的目的,极尽所能地陷害好人。现将其罪行记录如下。

自99年7、20至今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他滥用职权,非法拘、押、罚、抄和劳教法轮功学员达200余人次。更甚者有的学员被打伤、有的被致残、有的头发被揪掉、有的裤子被拽掉。他借学员家属急于要回家人的心理,乘机骗吃骗喝、收礼受贿、骗取钱财,少则数千,多则万余。有的学员贫困没钱给他,他便三番五次地给学员编造黑材料申请上报要求劳教他们。上边不批他就一直写报告,而别的地区的公安却说:法轮功学员全都是好人,我宁可被撤职,也不劳教一个。相比之下贾起芳是何等卑劣!

贾想芳为什么这样做呢?自然有他的道理:一方面捞取其政治资本──达到其提升副局级的目的;另一方面又混水摸鱼发横财。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贾起芳犯有以下罪行:1、滥用职权罪;2、侮辱诽谤罪;3、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4、非法拘禁罪;5、非法搜查罪;6、刑讯逼供罪;7、暴力取证罪;8.伪证罪;9、妨害作证罪;10、打击报复证人罪;11、诬告陷害罪;12、报复陷害罪;13、虐待被监管人员罪;14、故意伤害罪;15、徇私枉法罪;16、侵犯通讯自由罪。

贾起芳作为一名公安执法人员,执法犯法,人性全无。我们必将在适当时候,对其绳之以法!

该恶警电话:(0319)8826821呼机:1272923591

(知情的群众)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