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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哈德逊县通过“支持中国法轮功学员人权”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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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23日】2001年12月13日,新泽西州哈德逊县(County of Hudson)县议会一致表决通过了第496-12-2001号关于“支持中国法轮功学员人权”的决议案。

这份由议长希伟利欧.韦格(Silverio A. Vega)先生签发的决议称赞法轮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中有数百万修炼者的高层次修炼体系。在决议中,县议会列举了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行为:包括设立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对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形式性暴力,以及对美国永久居民和美国公民的折磨和强行关押等。决议认为,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既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也违背了《国际民权与政权条约》及《国际人权公约》。最后,全体议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泽民集团)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同时决定,该决议立即生效。

哈德逊县(County of Hudson)县议会通过的决议案全文如下:

新泽西
哈德逊县(County of Hudson)县议会

NO.496-12-2001
全体议会“支持中国法轮功学员人权”的决议

鉴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高层次修炼体系。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中,有数百万人修炼法轮功;并且,

鉴于,当法轮功学员的数量超过中共党员的人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泽民集团)认为对其构成了威胁,并对法轮功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并且,

鉴于,这一政策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同时也违背了《国际民权与政权条约》及《国际人权公约》;并且,

鉴于,江泽民政权在整个中国设立了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用以监控有组织性的洗脑,折磨和谋杀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活动;并且,

鉴于,到目前为止,已经知道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已达300人。此外,数万人被关押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而饱受折磨,数十万人被迫参加洗脑班;并且,

鉴于,特别是,妇女成为各种形式性暴力的对象,其中包括强奸,性侵犯和强迫流产等;几位美国的永久居民和美国公民被监禁,折磨和强行关押;并且,

鉴于,这场由中国政府发动,政府官员和警察执行的迫害运动渗透到每一个村庄及每一级政府。为此,哈德逊县(County of Hudson)县议会决定:

1、本议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泽民集团)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本议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泽民集团)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3、本决议立即生效。

我,简.拜恩斯(Jean A. Byrnes),新泽西州哈德逊县(County of Hudson)县议会秘书,证明:以上为县议会在2001年12月13日举行的大会上通过的真实决议案文本。

议长:希伟利欧.韦格(Silverio A. Vega) (签名)

秘书:简.拜恩斯(Jean A. Byrnes)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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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4/17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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