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亲身体悟来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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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1月3日】我修法轮大法三年多,可以说是大法救度的众生之一,用我修炼前后的亲身体悟来证实大法是正法。

一、法轮大法就是好

我深刻地体悟到李洪志老师对宇宙所有众生是无限慈悲。我修炼大法之前:(1)患有十分严重的鼻窦炎(曾经判定是肿瘤是癌),常年头痛,鼻塞、呼吸困难,牙痛,上下眉骨疼,双眼常充血怕光,耳鸣等病症,确有难以言表生不如死的痛苦。服药量超过正常规定的四倍才能缓解暂痛;(2)心脏病经常突发性的撕裂疼痛,突发时全身不能动弹,呼吸只能闭住气。可是经过多次检查,没有得到任何结果。(3)每年因风湿病腰痛卧床休息二十天。以上病症在解放军301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成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大连干部疗养院医治过,均无良好效果。后经人介绍练习太极拳等都没有达到健康的目的。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以后,按照大法的要求、功法、功理修炼。三年多来没有生病打针,没吃一粒药,以上症状全灭。同时为国家节省了不少的药费开支。这怎么能叫我不说法轮大法好呢?从此,我坚定了修炼的信心。

二、法轮大法是正法

在修炼中我提高了认识,我没有只停留在健康的目的上,没停留在对师尊的慈悲而感恩戴德的肤浅认识上,我认为真修大法必须在法上得到升华,不能辜负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

我虽然是一名国家干部,有三十多年的党龄,多年的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模范党员,但那时的道德标准与现在修大法的我相差太远。修大法前我曾几次捡到几十元上百元人民币,我都没有想到必须把钱交给失主不可,而修炼后,我按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心性,努力达到无私无我的正觉。所以,修炼后我也曾多次捡到几十、几百元人民币,都主动交给了失主。现在我还想,如再看到钱也不见失主时我将视而不见。从我的思想行动的变化,充分说明了大法有无边的威德,是真正利国利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

三、我要回家

多少年前的记忆,那还是儿童时代,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委屈与忧伤,但又确实感到过无可奈何的委屈与忧伤,只是无法言表。我总觉得我不应呆在这个世界,好象还有一个更美好的地方要去。我忧伤,因此经常深夜难眠,耳边时常响起象是远古时代静而深长的音乐,朦胧中好象有一段段遥远的留念思绪、忧怨。那时我不知为什么会这样,长大后我喜欢武术、气功健身等。但那都有无法使我真正相信,而且维持时间很短,更可惜的是由此多次与大法擦肩而过而无缘早得大法,最后还是家乡的朋友介绍于98年3月喜得大法。通过不长时间的修炼,使我深深地感到法轮大法才是我真正要寻找的宇宙大法。我深深地懂得只有坚修大法,才能使我踏上回家的路,回到产生我生命的地方去,回到我真正的家。

让我们紧随师尊正法,同修们!精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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