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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冠县不法官员迫害大法学员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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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1月28日】2001年7月中旬,山东冠县政府及公安局不法人员惧怕大法弟子进京正法,大肆抓捕大法弟子近百名(不包括各乡镇抓捕的大法弟子),已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至今未放人。同时,对不配合邪恶被迫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悬赏缉拿,后又逐渐升级,上报公安部,进行全国通缉。

11月份,正值师父来冠县传法九周年之际,邪恶之徒在县城街道上安装了监控系统,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监控抓捕。

另悉,不法官员置人民生活困难于不顾,竟拨巨款72万余元,拟建设一座大型“610洗脑班”基地,对大法弟子进行疯狂迫害

附: 邪恶势力的悬赏通告主要内容及标价

...2001年10月17日冠县公安局对以下人员做如下“悬赏”:

1、邢同福,男,47岁,甘屯许村人;
2、王守克,男,45岁,辛集王刘八寨人;
3、张巧环,女,36岁,冠城镇元庄人;
4、郭东起,男,60岁,店子乡郭张固人;
5、宋会敏,女,34岁,烟庄乡政府干部;
6、张丹凤,女,34岁,清水南街人;
7、王保富,男,31岁,东古城陈井村人;
8、许兰云,女,36岁,冠县粮食局职工;

对提供线索抓获邢同福者提供人民币1-3万元,对提供线索抓获王守克者提供人民币5000-10000元,对提供线索抓获其他6人者提供人民币1000-2000元。

举报一名散发法轮功宣传品及光盘者,提供人民币200-500元。

害人就是害自己,江泽民及其追随者迫害大法更是天理不容。所有助纣为虐者必遭恶报,各地很多警察、恶人遭现世现报的例子和其它各种天灾人祸就是神对人的慈悲警告。

为了慈悲众生、挽救众生,阻止常人被近利诱惑而犯下弥天大罪,希望看到以上内容的同修发正念,铲除邪恶的所有安排,同时让“通告”的策划命令者及参与张贴者受到天理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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