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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看守所邪恶的见证

——关于血衣(附照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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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月15日】我是11月份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护法,最后被警察抓住。 因不说姓名被送往密云县看守所。在一间看守所里,小小房子关了我们十几个大法弟子。管教让我们分两排坐好,说是有人要来参观,要我们配合一下。我们说:我们是正法来的,不是罪犯,更不会配合你们。这时六个管教用皮带抽打我的头部,用警棍打其他同修的肩、后背,我们没有屈服。它们用手抓住我们的头发强行转过来,我们又转回去,围成一圈。它们穷凶极恶地用手撩起我们的衣服,露出肉体,用警棍打。大法弟子告诉它们说,我们是正法来的,阻止正法是有罪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们可能是打累了,也许是害怕有报应,停止了打骂。结果,参观的人没到我们这来。它们走后,我用水池上放着的一块抹布擦手,最后洗净这块布一看是一件汗背心的上半部分,前面印有“法轮大法”字样,后背是“真善忍”三个大字,衣服被撕破,上边血迹斑斑清清楚楚(见照片)。原来这是关押在此的大法弟子们穿过的,我把他悄悄带出来,将他作为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见证,让世人知道真相。

我敬仰这位大法弟子--血衣的主人,在邪恶面前,浩然正气,坚不可摧,金刚不动,大法造就的伟大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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