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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及情况简介

更新: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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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7月28日】 (更新日期:2000年8月01日)

33、龚宝华,女,35岁,北京市平谷县刘店乡刘店村人。六月十七日去北京信访部门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东直门长途汽车站与其他七位功友被警察拦截押回乡派出所后,其中六人惨遭公安干警的毒打,龚宝华被打最重,后经峪口卫生院拍片检查证明,她的鼻梁骨被打折。当地乡亲及亲属要求让龚宝华回家养伤,但派出所惧怕群众愤怒,为掩盖事实真相,遂将龚宝华等人送进县看守所。龚宝华等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绝食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无辜,用生命证明自己的清白。

25日晚上约8点多,看守不顾龚宝华鼻梁有伤,强行从鼻孔灌食,龚宝华回到监号后脸色发青,并反复地说她的胸部很麻并怀疑看守是不是把插管插到气管里了。大约十分钟后,她突然昏死过去。大家赶紧喊看守,但没人答应。过了一会儿,龚宝华渐渐苏醒过来,这时看守才来把龚宝华抬出抢救,但不许其他人跟随,直到26日清晨她才回来。白天,大家看她情况不好,就又多次要求看守对她检查,她又被叫出,直到下午才回来。到晚上她的状态没有任何改观。27日上午,大家看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就又一次要求看守对她检查,大约十点多,狱医看她情况非常不好,才允许把她送去医院。到晚上约九点多,龚宝华被医院证实死亡。


32、张玉珍,女,46岁,黑龙江省鹤岗市大法弟子,由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担心其进京上访,就于2月初强行将其关押在鹤岗市鹿林山拘留所,并于四月初关押到鹤岗市第一看守所,该学员曾绝食5天,屡遭殴打,约5月初被放出。由于身体被过度摧残,之后只能在家卧床,于6月20日不幸逝世。


31、孙淑芹,女,58岁,黑龙江鹤岗市大法弟子,1月初与一位姓尚的女学员到北京国家公安部上访,于1月24日被送进鹤岗市拘留所,2月14日转入萝北县监狱,四月初曾绝食四天,事隔半月于4月27日在萝北监狱突然死亡。


30、安秀坤,女,49岁,衡水市中心街小学教师。安秀坤因修炼法轮功被单位双开、留察两年,并对其进行2800元高额罚款。因对单位对其处罚不公,历经多日逐级反映,未得到任何答复,于5月21日去北京公安部上访,被接回并在区教委招待所非法关押,24日对安秀坤行政拘留15天,安不服,拒绝在行政拘留手续上签字,并保留上诉的权利,随后将安强行送往路北行政拘留所关押。5月25日,在拘留所的第二天,安因拒绝写看守所所规,被强行带“牛鼻子”背铐,昼夜不摘,吃饭,睡觉,大小便十分困难。安不堪对其虐待,以绝食表示抗议。6月6日,安秀坤在看守所出现昏迷状态,卧床不起,小便失禁,看守所方对其进行了输液救护,抢救毫无效果,情急之下,于当晚10点慌忙将安秀坤送进了地区医院内一科。6月11日早7点30分,因抢救无效,安秀坤离开人间。


29、王佩声,男,68岁,潍坊五金站离休干部,家住潍城区西关街办,苗圃1路10号楼。1995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法轮功潍坊辅导站副站长。1999年7月20日后被监控,长期以来受到公安及有关部门的恐吓和威胁。2000年3月因给人大代表联名上书反映法轮功情况签名而遭拘留。拘留期间每天24小时被关在闷热的牢房中,没有放风时间。2000年6月27日,王佩声进京上访被押回潍坊再次拘留,每天强迫家人交纳生活费40元,生活待遇极差,喝生水,吃咸菜,有时干体力活(挖土卸车)。于7月12日凌晨2点多在牢房中离开人世。直到下午一点多警方才通知其老伴王已死亡的事实。这时,王佩声的尸体已被冷冻,并于次日上午在公安人员监视下被火化。


28、李再亟,男,约44岁,吉林市人,家住吉林市船营区牛马行,夫妻都修炼法轮大法。因上访于99年10月被判劳教1年。2000年7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通知李再亟的家属去医院护理,李再亟的母亲到医院后发现儿子已死。家属看到李再亟死后一只眼睛闭着,一只眼睛睁着,身体到处是伤,眼睛里还有药布。7月14日上午九点,在二百多名公安人员严密看护下,李再亟的遗体被火化。


27、李建斌,男,23岁,家住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教师新村。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关押,送进华东理工大学的“转化班”,出门有警察跟踪。5月13日,为参加庆贺师父生日和“世界法轮大法日”活动,从五楼的窗户爬出躲避警察的跟踪和迫害,后坠地身亡。坠地详情待进一步核查与确认。


26、王兴田,男,44岁,河北省宁晋县大杨庄乡南齐村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写保证书,被宁晋县大杨庄乡政府于2000年3月25日活活打死。

2000年2月21日,大杨庄乡乡政府怀疑王兴田等要去北京上访,就将11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宁晋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拘禁33天之后,又转押至大杨庄乡借用的北圈里乡政府,同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在非法关押期间,大杨庄乡政府强迫大法弟子每人交所谓的“上访押金费”1000元,有的不开收据。并强制对11名大法弟子另行罚款每人1000元,逼迫写保证书。王兴田坚修大法,坚决不写保证。

3月25日中午,王兴田的朋友前去看望他,劝其写保证、交罚款就可回家,王不为所动。家人迫于压力,只好替王兴田写保证,并交罚款,当日下午2点至3点之间,乡政府指使打手,用电警棍等硬器对其进行暴打,致使王遍体鳞伤,周身多处是窟窿,惨不忍睹。最为明显的致命伤是后脑勺上有一大洞。家人写了保证、交了罚款,才被允许将王兴田拉回了家,此时王已不省人事,到5点拉回家时发现王已死亡。


25、缪群,女,年龄不详,四川达州市渠县农民。今年元月,缪群因赴京上访,向党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自己的切身体验,被公安押回渠县,关押在当地拘留所。在拘留所,她为了争取合法的学法炼功环境,她开始绝食。公安为了强迫她吃饭,用塑料管插入她的胃部进行灌食。在灌食过程中,公安错将管道插入她的气管和肺部,不久,她便气绝身亡。


24、苏刚,男,32,山东省淄博市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仪表车间电脑工程师。只因苏刚修炼法轮功,烯烃厂公安背着亲属于2000年5月23将其强行送进潍坊的昌乐精神病院,每天向他强行注射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5月31日其叔父苏莲禧闻说苏刚惨遭迫害,遂绝食以示抗议。经过九天精神病院的摧残,苏刚被交给其父苏德安,此时已是目光呆滞,表情麻木,反映迟钝麻木,肢体僵直,面无血色,身体变得极度虚弱,惨不忍睹。于6月10日晨,苏刚因心力衰竭而离开人间。


23、田世强,男,四川省遂宁市拦江镇。2000年6月5日携带自己两岁小孩到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在北京被公安拘押时突然死亡,公安立即将他尸体火化,推断田因被虐待致死。


22、殷淑云,女,46,吉林长春。今年“两会”期间进京在天安门城楼打横幅后被抓回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劳教。,5月28日下午,坐于地上而逝。长春公安称其死于脑出血,但承认殷淑云被从北京接回时,半边脸已被打得黑紫。


21、姚宝荣,女,52,甘肃兰州安宁区。5月17日,在家学法时被公安带走,5月19日下午姚宝荣死亡。死因不详,据称不幸从公安分局五楼坠落。部分学员去兰州空军医院太平间看望,遭到留守人员拒绝,太平间附近布满警车。5月23日凌晨2点50分左右,公安将姚宝荣遗体装在一个大口袋内,从医院悄悄拉出,强行火化,消息不准外传。据称当时只有公安人员和民政局的领导在场,家属不在现场。姚死亡后,公安强行要求知道事实真相的学员告诉别人姚为抽大烟而死,如说出事实真相,将被判刑或劳教。20多名知道事实真相的学员被抓走。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不抽烟,不喝酒,抽大烟一说显乃一派胡言。


20、梅玉兰,女,44,北京朝阳区。2000年5月13日独自一人在家门口炼功后被抓进朝阳看守所,5月14日,因要求无条件释放而绝食,绝食三天后被灌食,灌食的不是拘留所的大夫,而是一个犯人,其他几个学员在号里都听到她痛苦的惨叫声,过了好一会儿梅才回来,胸前一片豆奶盐水,梅喘着气说:”没灌进去,都从鼻子里呛出来了,很难受。“后来梅就说头痛,一阵阵恶心,吐出来的也都是体内的脏东西,到了当天夜里开始吐浓痰和血,到后来吐的就是大口大口的血,号里都是血腥味儿。值班的犯人立即报告当夜的姓孙的管教,管教却置之不理并说:“没关系,死不了,出了事我担着。”梅死后,看守所谎称其未死,并骚扰有关证人,其同监难友再次被抓。


19、王秀英,女,45,黑龙江哈尔滨市。法轮大法被定成“邪教”后,为了证实大法的清白,进京上访,5月13日被抓,关押在崇文区角门看守所。被关押后,王秀英和关押在一起的大法弟子用绝食的办法,向政府呼吁,要求无条件释放。可是,看守所对大法弟子们的要求置之不理,管教让人对绝食的大法弟子灌浓盐水,九天中被强行插鼻管灌了5次浓盐水。致使王秀英出现严重脱水症,陷入昏迷。看守所的警察叫喊:灌,只要死不了,有口气就行。在抢救不及时的情况下,于5月22日晚7时左右去世。


18、周志昌,男,45,黑龙江双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任双城市韩甸镇武装部部长,为政清廉,不谋私利,是韩甸镇远近闻名的好干部。提起周志昌,韩甸的老百姓都挑大拇指:“好人!”他在单位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有几十本。

1999年9月赴京上访向中央反映修炼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押回双城看守所,长期带脚镣,关押8个月,于2000年5月6日非正常死亡。

周志昌绝非正常死亡。遗体面目极痛苦,睁大着眼睛、张大嘴,头部有外伤,身体多处有伤,手指、脚指青黑,手臂有针眼,针眼处也是青黑,头皮是红色,头皮和头骨分离,头皮能抓起,脚上有脚镣磨出的伤口,伤口渗着液体。政府逼迫家属签字承认周死亡原因是心脏病,周妻子和儿子认为内容不属实,拒绝签字。周去世的消息传出后,双城的百姓震惊了,人们都在谈论: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干部,为什么被迫害致死,天理何在?!


17、孙秀琴,女,50多岁,黑龙江省鹤岗市。春节前被抓入狱,后关押于萝北县看守所。孙秀琴于4月底突然死亡于看守所,遗体没有让家人见面,直接由公安部门火化,并封锁消息。另有消息说,鹤岗市看守所最近又有一名学员出现死亡,原因不详。


16、管朝生,男,56岁,湖南祁东县官家咀镇人,1999年12月中旬去北京上访,同去的有30多个当地学员。政府非但没有接待他们,反而非法将他们关在北京西城某处,该学员在那遭到公安毒打致死。其腹部有大面积的青紫色的伤痕,头部也有多处伤痕,其他部位也有不少明显可见的伤痕。政府赔偿家属1万2千多元钱,祁东县公安局拿了7千多元钱,最后只给其家属5千元钱。


15、李惠希,男,40多,山东潍坊寿光市侯镇侯一村。因进京上访于4月21日由寿光市公安局带回到侯镇派出所,当晚被公安人员活活打死,22日早将尸体火化。22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李惠希已死亡,并恐吓家属不许声张,给了家属4.5万元人民币,就此了事。


14、李艳华,女,45,江西南昌。为了促使中国政府了解法轮大法,改变对法轮大法的错误决策,于1999年10月二次到北京上访,均遭到公安部门非法拘留并于2000年元月7日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判处二年劳教,为改变政府对法轮大法的错误态度,李艳华与该劳教所的大法弟子集体绝食。但劳教所不但对学员的要求毫不理睬,反而对学员变本加厉地折磨迫害。后来,李艳华健康状况严重恶化,此时劳教所怕负责任,通知家属将李接回家中“保外就医”,回家后二小时内(4月13日下午6点)便身亡。


13、张正刚,男,36,江苏淮安。2000年3月2日至3月25日被淮安公安局拘留审查,关押在淮安看守所。张正刚3月25日上午惨遭非法毒打,致使头部重伤,经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其妻及其母闻讯赶到医院,但整个医疗方案、病历和用药情况,不许亲属了解,整个病房全被公安人员监控,到了3月30日晚约6点30分医生做了心电图,张正刚心跳微弱,有呼吸。其时突然来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员,戒严了医院走廊、病房,诓骗看护在病房张的妻子和母亲到另外房间隔离监控,然后数名干警一拥而上,强行推开了其他亲属和在病房观望的病人,抢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张正刚的身体送去了火葬厂。背着家属强行火化,制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公安还规定,不准其亲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亲属上访上告。


12、杨学勤,男,36,上海。1999年7月上访被抓回后被无理送进了精神病院。2000年初再次进京被拘捕。2月18日在拘留所受迫害后,被发现“跳楼”,脑部摔伤,被送医院后约9天后死亡。


11、陈子秀,女,59,山东潍坊市潍城区北关徐家小庄。2000年2月16日,走在街上被当地法轮功专管负责人抓走,并带至北关派出所看管,次日下午,带至临时成立的"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城关街办事处,政府官员用塑胶棍棒,电棒打她的腿、脚、后背下方,并用赶牛用的刺棒打她的头和颈部。和她同一狱室的人说,整夜都能听到从行刑室里传来陈凄厉的叫声。那些人不停地吼叫着要她放弃法轮功,每一次,陈子秀都拒绝了。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20日早,奄奄一息的陈子秀被逼赤脚在雪地里爬,两天的折磨已使她的腿严重淤伤,黑发上粘着脓和血,陈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

二十二日,陈的女儿张学玲在停尸房看到了她母亲惨不忍睹的遗体,她已被穿好了寿衣,并已做了美容,打开衣服,除去前上半身到处是大块的紫黑色印迹,只要能看到的部位,到处是伤,耳朵肿大青紫,牙齿裂开断裂,虽已美容整理过,依然保留着血迹,小腿瘀黑,背上有六英寸长的鞭痕。解开寿衣看到:腹部肿胀,臀股及以下部位大面积瘀斑呈黑色,两腿肿胀。陈的衣服、褥子、内衣裤上面到处是血迹,沾满粪便,衣服几乎全部被剪破。据斑块位置及颜色可确定是生前受伤所致的瘀斑,衣物上沾污的粪便证明死者生前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腹部膨胀可为气腹、血腹及腹腔积液所致,牙齿明显为外伤后脱落,凡此种种,均可证明为外伤致死。当地政府官员丧心病狂叫嚣着“只要放出去的就是写了保证书不再炼的,只要是没写保证书的,就是正常死亡,死着出去的。谁愿意上吊就给谁根绳子,即便出了事,我们这些人判刑,也是今天进去,明天出来。”害死陈后,他们声称陈突发心脏病为正常死亡。嚣张气焰不减,对法轮功学员继续虐待、经济敲榨、滥施酷刑甚至肉体消灭。当地政府向张学玲勒索2000元的看管费用,还要棉被和伙食费1000元。陈子秀坚定不移修炼法轮功直至被害的事迹在<<华尔街日报>>头版登出后,中国

政府曾以“破坏公共安全”为名拘留陈女张学玲,并且其间派出所不准其夫探望。


10、刘绪国,男,29,山东邹城市。刘绪国是邹城市化肥厂工程师。99年10月刘就政府七月份取缔法轮功之事上访北京。被捕后,中国当局将他判以劳动教养三年。他为抗议当局将他判劳教,开始绝食,结果被医院公安连同医务人员将胶管暴力插入其食道强迫进食,动作粗暴野蛮,导致气管严重受伤而引发急性肺部严重感染。医院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治疗他。于2月11日死亡。


9、高献民,男,41,广东广州。高献民生前身体健康,为人善良。99年12月31日在广州一公园里野餐时被警察拘捕并关押于广州天河区拘留所。被关押期间,被公安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灌浓盐水。同是受害者的科罗拉多州学员唐健见证给绝食抗议的大法学员灌盐水的刑罚极为残忍。公安命令四五个男囚犯将学员按倒在地,铐上脚镣,把鼻子捏住,不让呼吸,然后往嘴里灌只加了一点水的盐,不灌完不放手,令唐几乎窒息而死。公安对于高的死因没有合理的交代,高的家人在1月18日只是被警察告知他的死讯。


8、刘志兰,女,40,北京市房山区长沟峪煤矿。2000年1月10日为恢复法轮大法名誉到北京上访被抓,下午被送到周口店派出所,派出所要她们每天搞卫生、扫雪。元月14日下午2:00左右三人煤气中毒,失去了知觉,昏迷后再也没有清醒过来,其家属见到她时已在太平房里了。


7、张淑琪,女,52,北京西城区。1999年12月26日晨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备旁听审判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在法院门前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收容,27日送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在拘留所受到不公正对待:罚站、曾被推倒两次、因绝食被强行下鼻饲管等,手腕有被铐过的痕迹。张淑琪始终用善心去阐明法轮大法好,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无怨无悔。张被拘留20天后,其亲属突然接到厂桥派出所通知速去拘留所接张淑琪。晚八点到家,张淑琪呈昏迷状,晚九时左右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00年1月15日晚9时50分停止呼吸。


6、朱绍兰,女,50,辽宁省锦州。1999年9月被拘留,在国内没有说话、发言权的情况下,29日晚开始绝食,绝食2天后其身体虚弱,走路需人搀扶。第四天半夜开始呕吐,饶阳派出所看情况不妙将其释放。10月5日被送至医院,7日早晨去世。


5、赵金华,女,42岁,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赵家村。四邻皆知家里的和地里的一切都由赵金华一人操忙,在当地是有口皆碑的好人,9月27日赵金华去地里干活被镇派出所抓走。赵金华被抓后被关在一个屋子里,公安人员令其蹲在地上读批判法轮功的书,不读就打,读的声音小了还打,用手打脸,打头,用脚乱踢。10月1日晚上8点多钟,赵金华等人正在打坐炼功,派出所副所长孙世讯领了一帮人过来抓住她们的头发,拳打脚踢,拿胶皮棒猛抽,后又把赵金华拉到值班室过电,边过电边问炼不炼了,赵金华始终说:“炼!”他们就使劲摇电话机,连续三次把赵电昏过去。10月7日上午被打后又被令赤脚站在水泥地上,赵脸色蜡黄,双眼闭着倒下去,派出所把赵送到镇医院打了一针后就拉回继续折磨。回来后赵金华就说胸闷,右半身麻木,右半身子从头到脚都疼痛,小便带血,两腿疼痛,不能吃饭,从腰部往下整个臀部都发紫发黑。派出所明知这种状态,但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0月7日下午4点就没气了。

10月8日上午招远市法医对赵金华的遗体作验尸解剖。验尸报告如下: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X60厘米范围内有皮下淤血。结论:多处受到软物体击打致死。从赵金华被抓走,赵的家人一直没有看到她,最后在10月9日交给她的家人一个骨灰盒。因怕放出去透露消息,于赵同时被抓被打的王凤兰、马玉凤、战克云,被逼写赵金华是心肌梗塞死的。


4、董步云,女,三十六岁,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洗砚池小学教师。1999年7月20日去北京上访,后被公安拘禁,9月10日由兰山区公安局从北京戴铐押回,圈禁在学校二楼的办公室里,值班人员昼夜形影不离。帮教人员要求她看电视学政策,写保证书。董步云义正辞严地指出,电视上的宣传都是假的,是对李洪志老师的诬陷,拒绝写保证书。第二天传出消息,说董步云半夜“坠楼自杀”,但未及中午,官方便草草将董的遗体火化。


3、王国平,男,40,吉林舒兰,去京上访被抓,被警察用各种刑具毒打、脱光衣服泼冷水,摁便桶等人身侮辱,于1999年10月17日从驻京办事处大楼八层坠下身亡。


2、赵东,男,38,黑龙江鸡西人,99年9月底去京上访被押返途中,被毒打威胁,带着手铐从火车上跳下身亡。


1、陈英,女,1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学生。99年8月16日,去京上访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骂、恫吓,被迫跳车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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