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只能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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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我是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什么叫“法”,就是“道理”,讲道理,所以整本《转法轮》都是在讲道理,所以做事也要求做在理上,这也是大法深入人心的一个原因吧。道理可以深入人心,而强制只能使人外在发生改变,不可能使人心改变,也不会长久。

国家对气功有一个“三不”政策,“不干涉、不支持、不评论”可是许多报刊、杂志攻击法轮功,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三不”政策。因为我们都是法轮功的一分子,因此就要去反映情况,声明不能这样对待法轮功,因为一级一级政府不管,不能引起重视,因而引发大家上中南海去反映情况,这一行为在中国政府看来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给我们定罪为“非法组织”有政治阴谋,可是按《宪法》规定,这一行为也完全符合《宪法》的规定,何况我们完全是善意的,没有恶的成分在,不想反政府,我们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我们反政府对我们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修炼的人更不愿意参与政治,自古修炼的人都是喜好净、静,不喜欢热闹的场面。

我们完全是按照老师教导我们的去做,从做好人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要重德,提高道德水准,这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是很难得的,在修炼的人中涌现出的突出的感人事迹也很多,中央电视台应该多方面报导。

现在单位里强迫写“退出法轮功组织”的保证书,我们没有组织怎么退?何况保证书只是个形式,人的心不动又有什么用呢?就是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可内心时时刻刻在修炼,这个保证书起什么作用呢!这不是骗已骗人吗?难道也有人愿意被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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